(七)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速农业信息化发展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鼓励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打通科技与生产结合的通道。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主体培育,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材料、新模式的研发,推进关键领域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创新农技推广体制机制,依托产业技术团队建立示范基地,着力形成“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的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模式,促进农技供需对接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2.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按照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要求,深入推进种业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科研院校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重点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建立自主研发机构,组建专业育种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种业科研机制改革,建立以应用为导向的种业成果评价和权益分配机制。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建立省级种质资源保护研究中心,加强种子种苗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育成和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具有品质、抗性与产量协调优势,生产上急需的新品种。
3.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实施新一轮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政策,优化专业结构,充实一线力量。开展万名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农业学历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支持涉农院校加大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扩大农广校招生,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万名农民中专生中等职业教育,培育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懂电脑,可满足不同岗位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和有志青年农民投身农业创业创新,造就一批在农村留得住、用得上、能带动的“土专家、田博士、农创客”。
4.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以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为方向,加快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强化顶层设计、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电子政务、事务、服务与商务和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加快农业大数据开发与应用,以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建立省级云数据中心。组织开展农业行政监管、农业综合服务、农业政务信息三大平台建设,分步推进县域农业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形成覆盖全省、业务协同、上下联动、数据共享的农业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快农民信箱改造提升,组织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鼓励并支持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借助电商平台开展网上营销,拓展市场。
专栏6
“互联网+”农业建设要点
(1)“互联网+”标准体系。重点建立包含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应用开发、信息安全及管理等的农业信息化地方标准体系。
(2)“互联网+”农业大数据。重点建立包括政策法规、农业主体、农村三资、耕地质量、农业生产、市场行情、农技专家、质量安全、农资监管、种质资源、三品一标等基础数据库的省级智慧农业数据中心。
(3)“互联网+”农业生产。重点推进农业物联网示范,加快RFID电子标签、远程监控、无线传感监测、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上推广应用。
(4)“互联网+”农业经营。围绕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利用电商平台、农产品大宗交易平台开展网上营销。
(5)“互联网+”农业监管。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追溯、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规模畜牧场管理、农机监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应急管理和决策指挥水平。
(6)“互联网+”农业服务。以农民信箱为基础,以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在线培训、市场信息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农业政务信息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农业科技APP等信息化工具开发应用。
(八)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农村确权赋权活权改革,确保在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积极培育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因地制宜发展物业经济和乡村旅游业,引导组建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国有农场改革,探索集团化、企业化发展路径,加快公益类事业三场和农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农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剥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积极建设现代农场。
2.培育壮大新型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和投身现代农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注册成立家庭农场,通过规范经营管理、开展示范创建、强化服务支撑,逐步提高家庭农场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与比重;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创建和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合作社改造提升行动,推动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不断增强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吸纳工商资本、社会资金投资农业二三产业,引导农业企业以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形式联合重组,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
3.优化农业经营机制。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流转、季节性流转等多种方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整村整组连片流转,统一规划布局、招投标发包、土地整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土地长期稳定流转。积极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企业+农户”等经营方式,创新产业化经营模式,优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企良性互动,加快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体化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联合与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利益联结紧密、产加销嵌套协作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机制,打造现代农业发展共同体。
4.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农业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与联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培育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专业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采用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模式,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粮食烘干、沼液配送、动物诊疗和产品营销等,为农业发展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全程化服务。
四、重点建设工程
围绕重点建设任务和产业区域布局,计划整合省以上投入300亿元,着力实施对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八大建设工程和配套项目,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稳粮增效促进工程
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以“挖潜扩面、规模经营、主攻单产、优化模式、绿色生产”为重点,整合各类粮食生产扶持资金,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水稻产业提升和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积极推广“粮经复合、种养结合”的农作制度和“千斤粮万元钱”种养新模式,大力发展优质旱粮生产,着力推动粮食产业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高产量和粮地综合效益。“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8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新增旱粮面积100万亩;每年创建一批粮食绿色高产高效整县制推进县、1000个以上省级千亩畈、县级百亩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600万亩以上,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导产业提质升级工程
围绕“集聚、特色、精品”和绿色发展,以农业“一区一镇”建设和农业“两区”提升发展为载体,统筹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着力开展农业产业集聚区、特色农业强镇及美丽牧场建设,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和融合发展,推进蔬菜、水果、畜牧等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茶叶、蚕桑、中药材等历史经典产业和金华两头乌、湖羊、蜜蜂等特色畜牧业振兴发展。“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30个农业产业集聚区、100个特色农业强镇,50条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000个美丽牧场。
(三)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
围绕农业产业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以推动农机设施装备结构优化和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装备升级改造、农机化示范创建和设施农业建设,强化农机与农艺、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层次。“十三五”期间,全省重点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园区)100个、示范基地300个,建设示范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300个、农机综合服务中心100个,新增农业机械装备50万台(套)。
(四)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工程
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全国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为抓手,组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三项行动,开展“十百千万”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整县制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十三五”期间,全省建成50个以上农田氮磷污染监测点,整建制推进41个县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建成11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1000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主体和50个农作物秸秆饲用收集加工中心。
(五)智慧农业建设工程
围绕农业精准化、智能化、设施化建设,以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深度融合为导向,以推进资源共享共融、信息互联互通为重点,整合集成现有各类农业信息资源和数据,组织开展省级智慧农业数据中心和农业行政监管平台、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政务信息发布平台“一中心三平台”等建设,分步推进县级应急指挥系统、区域性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农业监管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加快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和农业领域“电商换市”,提高智慧农业生产和经营水平。“十三五”期间,建设30个专用数据库、50个以上县级应急指挥系统和若干区域性农业电商平台,打造100个可供复制的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培育500个生鲜农产品网络直销规模基地。
(六)农业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围绕科技创新驱动和建设种业强省,以提升创新能力、发展现代种业为重点,整合农业科技、种业和产业资源,加快推进现代种业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育,强化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及示范基地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示范推广,促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十三五”期间,依托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00个,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万户,扶持建设专业化骨干种业企业7—10家、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和畜禽种业核心企业4—6家,新育成重大农作物新品种20个和畜禽新品种(配套系)2个以上。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围绕保障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以构建科学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模式和监管机制为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菜篮子产品预警体系和动物防疫体系等建设,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力打造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到“十三五”末,争取全省90%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信息库管理,80%涉农县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创建。
(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
围绕培育壮大新型主体、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赋权活权,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着力推动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发展活力和农业规模经营效益。到“十三五”末,全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0万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工作,把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行统筹规划和布局,将农业“一区一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目标和重大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制考核,以刚性约束保障规划的实施。各级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真正落到实处,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二)强化政策保障,改善农业发展环境
按照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要任务,研究制订扶持现代农业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在要素资源保障、人才支撑、财政金融创新,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融合发展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加大政策创设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现代农业建设的瓶颈问题,调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加大对建设成效、先进典型及经验等的宣传,努力营造发展氛围,形成推进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主动适应和引领财政支农方式改革,在确保政策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情况下,逐步转变涉农政策扶持方式,重点保障对基础性、公益性、公共类建设的投入,并向农业“两区”、农业“一区一镇”等集中。积极推进财政金融支农,加大对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信用担保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农业产业,扩大农业产业资本规模,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发展中“贷款难、贷款贵”和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发挥农村产权融资功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按照政策性、专业性和独立性的要求,加快推进建设由政府为主投入、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服务“三农”发展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探索开发农业气象指数、目标价格指数、产值保险等新险种,并适时提高赔付标准,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四)加快改革创新,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加大农业农村改革和创新力度,逐步突破体制机制约束,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激发农业发展活力。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赋权活权改革和国有农场改革,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激活农村资产、资源、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实现保值增值;创新土地流转引导和服务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鼓励农户流转土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农产品市场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完善应急储备制度,有效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增强农业发展活力。
(五)推进依法治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推动耕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两区”管护、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立法,强化治农、强农、支农、护农的刚性制度建设。加强规范化、专业化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不断提升农业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