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瓴乡党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村:
为统一全乡各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方式的操作流程,根据《安徽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我们制定了《各村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操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遵照执行。
冯瓴乡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9日
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 2015 〕2号)和省农委等4部门《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的规定》(皖农经〔2016〕9号)及《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皖农经〔2014〕6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方式,制定如下操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总体要坚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中使用“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方式,要严格遵守皖农经〔2016〕9号文件中确定的四条基本原则和四个必须条件,严格限制使用范围,严禁搞人为扩大化。
“确权确股不确地”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整村(组)承包地,“确权确亩不确界”适用于符合条件的特定承包地地块。对拟实行承包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村组,需要事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拟实行“确权确亩不确界”的地块,需要事先召开涉及到的农户代表会议,经涉及到的所有农户同意。分别形成决议后,由村民小组(行政村)提出“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的具体方案。
方案制定要由村民小组(行政村)干部、村民代表、确权理事会成员共同参与。方案制定前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在土地二轮承包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承包地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的分摊办法及家庭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的具体办法。
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发包方名称、所涉及的承包方代表以及承包方家庭成员姓名;农户二轮承包面积、地块位置、承包地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的分摊办法;按照家庭承包的政策要求,以“户内均分、确股到人,发证到户”的原则,确定的农户承包地折股量化办法等。
实行“确权确亩不确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发包方名称、所涉及的承包方代表姓名;二轮承包面积、地块位置、涉及农户数、分户的二轮承包面积以及“确权确亩不确界”共用宗地块实测后多出原承包地面积的分摊办法等。当年的(树林)及竹园确定农户承包地地亩,不再确定四至边界;可由承包方综合二轮承包分配因素,测算出承包地分配系数,把承包地共用宗面积分别确定到户,不再确定四至边界;也可以由各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民主协商,确定具体的方法。
二、方案审批
村民组(行政村)形成的“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方案,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后,提交乡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审批,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分别报省级、市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的方案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农户申请
“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实施方案批准后,由村民组(行政村)组织发放全乡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不确地”或“确权确亩不确界”申请书(见附件),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人的唯一性,申请人证明必须与户口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书由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四、调查摸底
(一)资料收集
1.集中收集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村组或“确权确亩不确界”地块的承包地权属资料,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分配方案、农户承包合同、承包台账、承包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灭失的会议记录、决议和表决结果等。
2.集中收集承包方户籍信息,包括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户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
3.集中收集承包地地力等级数据。
(二)摸底调查
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逐户摸清“确权确股不确地”村组或“确权确亩不确界”地块涉及的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填写农户承包地历史情况调查表(见附表1)。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