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农业政策

农业部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的工作方案

2016年05月25日 15:21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点击量: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部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地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领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批青壮年农民向城镇转移,一些地区农村劳动力存在素质低、老龄化和农业兼业化问题。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从环境、制度、政策等层面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目标任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格认定管理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创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务农骨干农民教育培训,激励有志青年和农科学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推动形成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应坚持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本地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主要内容,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全力推进。

2.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事关制度创新等重大问题,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试点试验示范,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3.坚持自愿的原则。试点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开展试点需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相应的条件和工作基础,有关县(市、区)(以下称“县”)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三)主要目标

试点县根据农业产业分布选择2—3个主导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1000人,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形成本地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认定管理办法和政策扶持意见。

农业部力争通过三年试点,总结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形成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全面推动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试点任务

新型职业农民是具有较高素质,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从业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探索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养模式

1.分产业研究提出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围绕产前、产中和产后发展关键环节研究教育培训内容,设置教学培训课程,以阳光工程为依托开展培训,原则上每年培训不少于15天;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农民中等职业教育。

2.建设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采取理论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产学交替,多形式教育培训职业农民,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导师制度,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一对一教学指导和跟踪服务。

3.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组织专门人员编写教育培训教材;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培植品牌。

(二)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

1.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生产要求,提出包括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建立认定程序和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2.探索与认定制度相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准入及退出机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管理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