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目标
1、商洛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目标。根据《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中关于我市到2020年移民搬迁179390户、718939人的要求,移民安置用地规模控制在3442公顷以内,移民安置公共设施用地控制在828公顷以内,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2600公顷,其余县区向“一体两翼”地区统筹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1333公顷。根据搬迁区的自然条件,遵循“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的原则,确定土地复垦的规模,增加耕地的面积不少于占用耕地规模。
2、商洛市“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根据土地资源特点,以生态移民搬迁、扶贫搬迁以及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陕南移民搬迁支持政策,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保障基础设施及中心城区、“一体两翼”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加强“一体两翼”地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治,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加强水源地保护,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达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美好的双赢目标。
(二)规划主要任务
1、商洛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价近期生态移民搬迁成绩、经验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移民搬迁涉及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中的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方案;分析搬迁区土地复垦潜力,对土地整治作出安排;分析迁入区建设用地需求,对移民安置、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用地进行布置;分析市域内腾退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特点,对搬迁区与建新区用地布局进行整体安排;分析区域市场地价,对土地增值收益使用管理提出要求,确定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和出让增值收益返还方案;分析专项规划实施利弊,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县区主要任务:编制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实施方案;分析确定移民搬迁区基本情况、土地权属和地类;明确移民搬迁拆旧建新实施步骤、措施、途径和期限;制定移民搬迁方案、搬迁区土地整治方案、建新区建设用地保障方案、规划修改调整方案、腾退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安排方案、资金平衡方案以及实施保障措施等。
2、商洛市“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主要任务。分析土地利用现状;预测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趋势;确定土地利用目标和政策导向;结合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分析建设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问题,提出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规划标准;制定土地利用规模与结构调整方案;制定差异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分解提出“一体两翼”地区土地利用的调控任务;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及项目用地;制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政策与措施。
六、阶段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1日-3月31日)。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面启动准备工作。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5月31日)。编制基础图件,开展移民搬迁人员、用地现状、安置情况、复垦地块和条件调查工作,逐图斑落实到地块,套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分析规划条件。
(三)分析研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开展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和“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重大问题研究。
(四)方案编制阶段(7月1日-8月31日)。制定规划调整方案;编制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方案和“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五)听证论证阶段(9月1日-11月30日)。组织听证论证,广泛征求公众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方案和成果,形成规划送审稿报审。
(六)报批备案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报省政府审批,国土部备案后实施。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七、规划成果
(一)规划文本:《商洛市“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2013-2020年)》、《商洛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2011-2020年)》。
(二)规划说明:《商洛市“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2013-2020年)》说明、《商洛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2011-2020年)》说明。
(三)规划图件系列图件。
(四)其他成果:规划编制工作报告;规划大纲;专题研究报告;规划过程中的协调及专家论证材料;有关土地利用管理与规划的重要决策和会议决定等文件汇编等。
(五)电子成果。电子文档统一为MicrosoftWord格式文件。图件成果报批时应有原始电子制图矢量格式存贮的电子图,并确保能转换成ARCGIS系统可用格式。规划成果图件电子建库的原始比例尺原则上要求不小于1:20万,纸质图件比例尺可根据行政区域面积大小合理确定。
八、经费预算
由规划编制机构编制经费预算方案,按程序报批。市财政部门按规划编制经费预算安排落实;县区实施方案编制费用由县区政府承担。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商洛市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商洛市“一体两翼”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局、统计局、移民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规划编制工作,审定规划方案和规划成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人员培训、调研,制定土地规划编制大纲,完成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抓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