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9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出台了40条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陕西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加快追赶超越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落实“五新”战略任务、满足三秦人民美好生活期待的内在需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突破口,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着力点,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根本动力,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底线任务,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村文明进步、农民增收致富,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一、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坚持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之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
1.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结合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实施苹果“北扩西进”,调整乔化和矮化结构,做优做强黄土高原适生区产业带。推动猕猴桃沿秦岭“东扩南移”,集中发展汉丹江流域产业板块。到2020年,苹果、猕猴桃分别发展到1200万亩、150万亩。促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打造500万只存栏、千亿元产值的羊乳产业,把关中建成全国一流的“双奶源”基地。持续扩大设施蔬菜规模,建设关中、渭北百万亩设施蔬菜区域板块,2020年蔬菜设施化水平提高到50%。做精绿茶,做亮茯茶,提升陕茶品质,建设150万亩高质量标准茶园,打造继苹果之后的又一支柱产业。支持苗木花卉、木本油料、食用菌、核桃、大枣、花椒、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加大富硒农产品生产开发力度。
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好粮食产能,确保关键时刻产得出、供得上。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强化各级政府管护主体责任,2019年完成270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2021年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步伐,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到2022年,全省灌溉用水量控制在100亿立方米以内,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12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50万亩。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加快研发适合特色种养业、丘陵山区的农林机械,继续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等方面商业化育种,打造杨凌“种业硅谷”。
3.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制定和实施质量兴农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以特色产业为重点,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创建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农产品企业支持力度。建立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品牌“含金量”。到2020年,整合形成省级10大区域公用品牌,打造30个知名企业产品品牌。利用3年时间在100个大中城市开展陕西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活动,设立150个国内重点城市陕西特色农产品直销店。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健全优势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行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全过程追溯,把食品安全落实到一企一业、一品一单,确保全省农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
4.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引导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建立特色原料基地。202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左右,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实施产地初加工惠民项目和第二期果蔬贮藏百库工程,支持建设区域性贮藏中心和适度规模小型贮藏库,将选果线、净菜加工设施、冷链运输车纳入支持范围,每年新增贮藏能力10万吨。引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支持建设果蔬产加销物流冷链综合体。统筹规划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大力推行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等直采直销方式。推广延安市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实施苹果产业后整理的做法,提高产业综合效益。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鼓励大型电商企业在我省建设打造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田园观光类、民俗风情类、农业体验类、民宿度假类等特色鲜明的旅游名村和主题园区。
5.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研究制定我省扶持小农生产的政策意见。围绕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带动小农户的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开展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为小农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完善土地入股、订单带动等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搭建多种形式的培训平台,以技术服务“110平台”为载体,把“土专家”“田秀才”纳入专家库,强化对小农户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
6.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杨凌科技示范区支撑作用,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重大科研科技攻关,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加快制定有机旱作农业技术和质量控制标准。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推进物联网和遥感技术应用,建设农业数据资源中心和农业地理信息系统,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分享农业、众筹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完善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新建和提升一批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现代种植业、涉农工业等孵化基地,构建西北地区农业创新创业高地。
7.推动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国际农业科技园区、职业农民国际培训中心、对外农业种质资源中心和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支持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在境外建设农业科技合作试验示范园,打造“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引领区,加强设施农业国际合作交流。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鼓励企业投资境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支持企业参加境外食品农产品重点展会。加强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用好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融入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把更多涉农先进要素“引进来”,推动更多优势农产品“走出去”。
二、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乡村绿色发展,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8.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到2020年实现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编修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现行政村规划管理全覆盖,严格村庄规划建设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镇)处理”模式,实现9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厕所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建立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总结推广户用污水处理工艺,到2020年重要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地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植树造林,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关中、陕南、陕北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30%、35%、25%。推进农村点亮工程。推广大荔整县推进乡村综合整治模式,优先实施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环境整治,每年建成64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
9.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示范县为载体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大力实施通村组公路建设和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加快实施县乡公路改建、建制村通畅、通村公路完善、安全生命防护、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等工程。把农村公路建、养、管经费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齐设施短板,提高工程标准,大力发展集中供水,稳步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集中供水覆盖率。加快“气化农村”工程步伐。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落实村村通动力电规划。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建设“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和移动4G网络覆盖工程,2018年完成国家第三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加快实现所有行政村光纤全覆盖,弥合城乡数字鸿沟。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0.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施农业资源利用绿色发展工程,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抓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扩大农膜回收试点,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2018年完成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全量化利用试点示范。开展净土行动,到2020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综合防治先行区和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11.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步伐。以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为契机,着眼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制定特色小镇建设规划,布局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集聚、传统产业升级、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深化4个镇级小城市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着力把35个省级重点示范镇打造成为县域副中心,把31个文化旅游名镇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观光富民小镇。到2020年,培育100个特色小镇,建设30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100个示范休闲农业庄园。
12.加强乡村生态建设。加大秦岭南北及子午岭、白于山区等江河源头区预防保护。按照柔性治水理念,开展河湖水系连通,推进陕北淤地坝系、关中农村涝池、陕南塘坝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实施“十线百站”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森林公园,加快秦岭国家中心公园建设。实施国土绿化及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工程,扩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规模,优先将56个贫困县25度以上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强化湿地保护恢复,持续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公益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镇、村及田园生态系统示范区创建。
三、以乡风文明为保障,凝聚乡村振兴正能量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现代价值观念和法治意识,着力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3.突出抓好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延安精神,发挥梁家河红色文化教育基地作用。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农民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厚德陕西”建设,注重家庭建设、家教传承和家风培育,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和好媳妇、好公婆,形成健康向上的乡村精神风貌。
14.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深入挖掘我省深厚历史文化中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加大古村落、古建筑、地貌景观、工程遗产、农业遗迹等保护力度,传承好秦腔、信天游、皮影、腰鼓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乡土文化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作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完善传统村落国家和省级名录。建立有效监管机制,推动传统建筑挂牌保护。按照“彰显特色、体量适度、群众自愿”原则,到2020年建成100个设施完善、见山望水的传统特色民居示范点。
15.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落实有标准、有设施、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发挥乡村舞台、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作用,提升服务效能。深入实施各类文化科技惠民工程,支持鼓励“三农”题材艺术作品创作生产。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常态化,开展“群星奖”巡演、艺术院团走基层等演出活动。加强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发现培养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建设,活跃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
16.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发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作用,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引导群众大力弘扬时代新风,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为载体,深化“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文明村镇创建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达到村镇总数的50%。
四、以治理有效为基础,推动乡村和谐发展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
17.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功能和提升组织力,以加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促脱贫攻坚,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达标”活动和“评星晋级、追赶超越”创建活动,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驻第一书记。实施农村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和后备干部培养“雏雁工程”,用三年时间培养5万名村级后备干部。实施农村党员“双带行动”,鼓励和支持党员带头脱贫致富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深入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2018年实现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覆盖。
18.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组织好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提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19.建设平安乡村。建立完善县级综治维稳中心,到2020年和2022年分别实现乡级和村级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雪亮工程”建设,2020年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防控网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广汉阴县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的做法。
五、以生活富裕为根本,提高乡村民生保障水平
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20.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出台促进农民增收“一揽子”措施,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坚持把就业创业作为农民增收主渠道,完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建设陕西就业创业云平台,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落实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5年行动计划,解决返乡下乡创业过程中融资、用地、服务、人才、风险应对等问题,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到2020年创建5个以上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50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150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土地股份合作为方向、促进土地流转为重点,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基础的现代产业联合体,完善参股分红、信用合作、利益共享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推动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加快推进农村学校食堂标准化和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推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和拓展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覆盖范围,加快推进学生资助大数据和信息系统应用。做好农村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稳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补助标准,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2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医疗卫生对口帮扶,不断改善就医服务条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继续实施为县及县以下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到2020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万人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按照国家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落实好“3+2”助理医师培训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报酬,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做好慢性病、精神病、结核病以及传染病防控。到2020年,城乡之间基本健康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标准,适时适度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将进城落户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六、以摆脱贫困为前提,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落实精准方略,下足绣花功夫,确保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24.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严格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强化动态管理。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因人施策落实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等帮扶措施,增强脱贫实效。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对已脱贫户保持帮扶政策的连续性,确保稳定增收不返贫。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制定实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继续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25.聚焦深度贫困集中攻坚。全面实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以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特色产业培育、安全住房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聚焦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扎实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行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对深度贫困县在正常增幅基础上再提高20%,攻坚期内每个深度贫困村涉农整合资金投入不低于500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需要。
26.统筹整合各方帮扶力量。优化苏陕扶贫协作机制,不断拓展协作领域,增强协作实效,深化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协作格局。充分发挥省内资源优势,不断完善国企帮扶“合力团”、校地帮扶“双百工程”、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和万企帮万村等“3+X”帮扶体系。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搭建用好社会帮扶意愿和贫困群众脱贫需求对接平台,动员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
27.加大扶志扶智力度。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大力推广教育引导、行为规范、村规民约、文明创建、公益救助、司法保障等“扶志六法”,全面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发挥励志基金作用,扩大爱心超市覆盖面,表彰奖励致富典型,提振脱贫信心,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开展贫困人口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改进帮扶方式,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设置公益岗位等机制,鼓励贫困人口通过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28.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加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严格结果运用,通过严督实考促进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坚决纠正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落实激励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29.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快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促进要素更多流向农业农村,推动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举家进城的承包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权的办法。
30.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系统总结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机制。不得违规买卖宅基地,严禁利用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所。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调剂机制,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31.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做好国家在我省开展的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百村示范、千村试点、万村推进”行动,拓展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18年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制定实施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计划,2022年基本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推广榆林市榆阳区、渭南市华州区全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加快建设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省市县乡联网运行,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
32.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乡村振兴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有机结合,形成融合发展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制定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生态保护。构建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土地管理制度、就业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切实保障进城农民合法权益。
八、以资金人才为支撑,引导资源要素向乡村流动
坚持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开发并重,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
33.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立省级层面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改革财政支农机制,通过“拨款变投资、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使财政支农资金“到村到户到人”,激活农村内生发展动力。结合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推动审批权限下放,赋予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省财政通过股权投入、资本金注入、贴息、奖补等方式,在农业领域积极推广PPP模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设立省级融资担保基金,主要用于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发挥陕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用,加快推进公司机构、人员和业务下沉,实现农业信贷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实施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扩大我省一般债券发行规模,完善债券分配办法,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除发行政府债券外,各级政府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举借任何债务。
34.强化金融支农力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研究出台我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制定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积极引导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及国有大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强化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增加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投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动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到2020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覆盖率翻一番。在全省20个县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三社”协同试点。探索设立乡村开发基金。发挥涉农企业股权、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融资奖励政策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上市、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和融资、并购重组。支持扩大创新型农业保险规模,鼓励开展“保险+期货”“保险+期权”试点。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强化各级政府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35.加强乡村人力资源开发。健全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分层次全覆盖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机制,加大培训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及“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三秦工匠”计划、“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计划等,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业。实施农业科研领军人才计划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大向基层选派博士服务团工作力度。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鼓励支持基层用人主体加大柔性引才用才力度,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36.鼓励支持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上山下乡。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出台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用电用水等扶持政策,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激活农村各类资源。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乡愁牌、亲情牌,优化建设发展环境,畅通上山下乡渠道,充分调动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搭建农村空闲房屋供求信息平台,让想下乡的市民和想出租房屋的农户无缝对接,吸引市民到乡村创业创意、休闲养生。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37.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统一市县两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理顺省市县(区)三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关系,做好党委农村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各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8.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各级“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发挥“三项机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2018年对市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干部轮训一次。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39.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陕西省2018-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各级各部门要立足发展基础,结合发展目标,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强乡村振兴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基础性、全局性规划的衔接,推进形成城乡融合、产业融合的规划体系。
40.大力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及时发现、培育和选树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标杆模范示范带动作用,凝聚形成全省上下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深入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实绩和发展实效。加快组建我省乡村振兴专家智库,为解决乡村振兴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加强乡村振兴对外交流合作,讲好陕西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追梦圆梦、农村文明进步等故事,全面展示新时代三秦乡村新面貌、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扎实的作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力推进、落地生根,奋力谱写新时代陕西“三农”工作追赶超越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