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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新政策:这六大类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018年08月07日 17:37 来源:自然资源部

日前,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将六大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通知》要求,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通知严格限定了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强调要充分发挥用地预审源头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首先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据规划修改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踏勘论证,并在用地预审初审中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通知明确,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列为监管的重点内容,通过实地核查、遥感监测、卫片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实行全链条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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