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0项具体政策措施,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工业地产发展规划,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向工业地产集中,引导工业地产集聚式发展。
工业地产是指以产业为依托,以地产为载体,以工业楼宇、工业厂房、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用房为主要开发对象,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统一设计、建设,集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业物业。
《意见》共提出10项具体政策措施:
鼓励集约发展。工业地产项目的建设,原则上必须在工业园区或集中区内,容积率控制区间为1.5至3.5,建筑密度控制区间为35%至45%,绿地率控制区间为10%至20%。
突出产业主导。每个工业地产项目确定1至2个主导产业,不得引进限制类或者淘汰类项目,禁止生产国家淘汰类产品。
鼓励民间投资。具有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社会资本,可以采取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的方式开发工业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