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黄花出口连接贯通问题,河源紫金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紫金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征地拆迁的预通告,并公布了补偿实施细则。
关于紫金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征地拆迁的预通告
为解决我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黄花出口连接贯通问题,畅顺城市交通脉络,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及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拟对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黄花出口连接线建设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以及规划用途
紫金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黄花出口连接线建设项目,规划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紫金县国道G236环市路安良大道北黄花出口连接线,起点为县道171线黄花岗顶自来水厂附近,起点桩号K0+000,经过紫金县紫城镇黄花村梅子坑、城西村向阳片、安民居委会猫眼塘、山排下和西城居委会李屋排,止于紫城工业园管委会(原外经贸局)办公楼(具体以规划测量和实际征地红线为准),终点桩号K2+600。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434.1亩,具体实际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及面积以实测的数据为准。
四、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土地补偿标准依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有关规定拟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青苗补偿等,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地坟、阴城、金埕)所有权人,持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紫城镇人民政府优化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7820233)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七、自本预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的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预通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