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阡县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石阡县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
石阡县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
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动我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让更多受灾群众得到政策性补助,深化政府减灾救灾机制改革创新,健全自然灾害救助体系,根据《贵州省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民发〔2017〕30号)《铜仁市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铜府办函〔2017〕23号)精神以及《贵州省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理赔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政府补助保费保基本,农户自愿参保保增量”模式,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和“全覆盖、标准适中、可持续、风险共担”为原则,在全县继续开展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各项制度措施,不断健全全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机制,有效分散灾害风险,切实帮助受灾群众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房屋保险工作的领导,成立石阡县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凌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燕县政府办副主任
彭胜宏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郜芬佛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
周银昌县住建局局长
张永学县国土局局长
陈沫县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杨昌芹人保财险石阡支公司经理
胡明强平安保险石阡支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胡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运、张著芬同志具体办公,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为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联络员。
三、实施步骤
全县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按年度实施。在确保每户农户政策性农屋灾害保险统保保额1万元不断档的前提下,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保时间同步。三年内确保实现群众自愿参保率达到20%,其中:第一个保险年度全市群众自愿参保率不低于统保总户数的10%,第二年度不低于15%,第三年度不低于20%。
四、工作重点
(一)承保公司的确定
根据《贵州省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黔民发〔2017〕30号)和《铜仁市2017-2020年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铜府办函〔2017〕23号)要求,省级和市、县级的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统保分别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人保财险公司承保。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增保部分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