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军委后勤保障部制定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当前,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比例低,特别是部分地区冬季大量使用散烧煤,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迫切需要推进清洁取暖,这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为提高北方地区取暖清洁化水平,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
本规划所指北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等14个省(区、市)以及河南省部分地区,涵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个重点城市(含雄安新区,下同),具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的行政区域。冬季取暖时间因地域不同有所差异,华北地区一般为4个月,东北、西北地区一般为5-7个月。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规划期为2017-2021年。
(一)北方地区取暖总体情况
1.取暖面积。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城乡建筑取暖总面积约206亿平方米。其中,城镇建筑取暖面积141亿平方米,农村建筑取暖面积65亿平方米。“2+26”城市城乡建筑取暖面积约50亿平方米。
2.用能结构。我国北方地区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约占总取暖面积的83%,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约占17%。取暖用煤年消耗约4亿吨标煤,其中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约2亿吨标煤,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北方地区供热平均综合能耗约22千克标煤/平方米,其中,城镇约19千克标煤/平方米,农村约27千克标煤/平方米。
3.供暖热源。在北方城镇地区,主要通过热电联产、大型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暖设施满足取暖需求,承担供暖面积约70亿平方米,集中供暖尚未覆盖的区域以燃煤小锅炉、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则多数为分散供暖,大量使用柴灶、火炕、炉子或土暖气等供暖,少部分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
4.热网系统。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达到31.2万公里,其中供热一级网长度约9.6万公里,供热二级网长度约21.6万公里。集中供热管网主要分布在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23.3万公里,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74.6%,县城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7.9万公里,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25.4%。
5.热用户。热用户取暖系统包括室内末端设备和取暖建筑。室内末端设备主要有散热器、地面辐射、发热电缆或电热膜、空调等,以散热器为主。北方地区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农村取暖建筑中仅20%采取了一定节能措施。
(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情况为满足用户清洁取暖需求,采取以下清洁供暖方式:
1.天然气供暖。天然气供暖是以天然气为燃料,使用脱氮改造后的燃气锅炉等集中式供暖设施,或壁挂炉等分散式供暖设施,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包括燃气热电联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锅炉、分户式壁挂炉等,具有燃烧效率较高、基本不排放烟尘和二氧化硫的优势。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天然气供暖面积约22亿平方米,占总取暖面积11%。
2.电供暖。电供暖是利用电力,使用电锅炉等集中式供暖设施或发热电缆、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分散式电供暖设施,以及各类电驱动热泵,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布置和运行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蓄热式电锅炉还可以配合电网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电供暖面积约4亿平方米,占比2%。
3.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对燃煤热电联产、燃煤锅炉房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后(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通过热网系统向用户供暖的方式,包括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热电联产和大型燃煤锅炉供暖,环保排放要求高,成本优势大,对城镇民生取暖、清洁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起主力作用。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清洁燃煤集中供暖面积约35亿平方米,均为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占比17%。
4.可再生能源等其他清洁供暖。包括地热供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合计供暖面积约8亿平方米,
占比4%。地热供暖是利用地热资源,使用换热系统提取地热资源中的热量,向用户供暖的方式。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地热供暖面积约5亿平方米。
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是指利用各类生物质原料,及其加工转化形成的固体、气体、液体燃料,在专用设备中清洁燃烧供暖的方式。主要包括达到相应环保排放要求的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锅炉等。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面积约2亿平方米。太阳能供暖是利用太阳能资源,使用太阳能集热装置,配合其他稳定性好的清洁供暖方式向用户供暖。太阳能供暖主要以辅助供暖形式存在,配合其它供暖方式使用,目前供暖面积较小。工业余热供暖是回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经余热利用装置换热提质,向用户供暖的方式。截至2016年底,我国北方地区工业余热供暖面积约1亿平方米。
(三)清洁取暖发展面临问题
总的来看,我国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比例低(占总取暖面积约34%),且发展缓慢。
1.缺少统筹规划与管理。长期以来,北方地区供热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谋划,热力供需平衡不足,导致供热布局不科学、区域优化困难。现役纯凝机组供热改造无统筹优化,改造后电网调峰能力下降,加剧部分地区弃风、弃光等现象。部分地区将清洁取暖等同于“一刀切”去煤化,整体效果较差。此外,清洁取暖工作涉及面广,职能分散,缺少统一管理部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存在协调联动不足的问题。
2.体制机制与支持政策需要改进。部分供热区域热源不能互相调节。热电联产供热范围内小锅炉关停缓慢的情况比较普遍,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热价、天然气价、电价等均执行地方政府统一定价,市场化调节能力不足。风电供暖项目没有实现直接电量交易,
不能发挥富余风电低价优势。天然气供应中间环节过多,导致成本偏高制约推广应用。集中供暖按面积计费的方式不科学,浪费严重。除京津冀等地区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支持措施外,大部分地区支持政策,特别是资金、价格、市场交易等具有实质性推动作用的政策仍然较少。
3.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较高。天然气季节性峰谷差较大(最大峰谷差超过10倍),造成天然气供暖期存在缺口、非供暖期供大于求的情况。燃气管网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地区燃气管网条件普遍较差。部分地区配电网网架依然较弱,改造投资较大。部分集中供热管网老化腐蚀严重,影响了供热系统安全与供热质量。清洁供暖成本普遍高于普通燃煤供暖,很难同时保证清洁供暖企业盈利且用户可承受。
4.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很多清洁供暖技术应用范围还不广,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仍不完善,造成市场标准不统一,操作不规范,产品质量和性能不够稳定,导致用户体验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