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大同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18年新建纺织新城周边道路及御河综合整治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现整理如下。
关于2018年新建纺织新城周边道路征地、房屋征收的通告
为解决纺织园区新城道路交通,市政府决定2018年新建纺织新城周边道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9项)
1.纺织新城经一路(208国道南延),道路南起纺织新城纬一路,北至208国道,规划红线50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各10米,全长1.52公里。
2.纺织新城经二路,道路南起纺织新城纬一路,北至南中环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2.27公里。
3.纺织新城经三路(纺织园区大塘路连接线),道路南起纺织新城纬一路,北至南中环,规划红线30米,全长2.31公里。
4.开发区经一路(纺织园区连接线一),道路南起开发区纬二路,北至装备园区外环路,规划红线50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各50米,全长6.05公里。
5.纺织新城经七路(纺织园区连接线二),道路南起纺织新城纬一路,北至南中环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2.45公里。
6.纺织新城经八路(纺织园区连接线三),道路南起远志街,北至南中环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4.01公里。
7.开发区纬二路(纺织园区外环路),道路西起纺织新城经一路,东至纺织新城经八路,规划红线50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各50米,全长4公里。
8.纺织新城纬一路(纺织园区南侧配套道路),道路西起纺织新城经一路,东至纺织新城经八路,规划红线30米,道路南侧绿化带宽30米。全长4公里。
9.纺织新城纬二路,(西段)纺织新城经一路至纺织新城经三路,(东段)开发区经一路至纺织新城经八路,规划红线30米,全长3公里。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和集体土地,由所属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回收;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到所在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办公室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