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邻水县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公告
县级各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及鼎屏镇,城北镇,城南镇:
《邻水县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现将申请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
二、公租房基本情况
本次分配出租的公租房位于环城路祥园路口,城东派出所北侧的两栋高层电梯房,两室一厅一厕一卫,建筑面积60余平方米。室内简装,水电气安装入户。
三、保障方式
本次推出的公租房全部采用租赁方式。申请条件和要求详见《邻水县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四、审核程序
(一)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就职单位予以受理。
(二)初审(2017年11月20日起至11月30日止)。由各申请人就职单位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会审(2017年12月1日起至12月15日止)。各单位初审合格后,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建局、乡镇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提交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查。
(四)复审(2017年12月16日起至12月18日止)。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相关部门审查结果予以复审。
(五)公示(2017年12月19日起至12月26日止)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房号抽取(2017年12月29日上午,地点待定)。现场抽取房号,抽中房号的进行公示,未抽中的纳入轮候范围。
(七)现场验房(2018年1月2日至1月12日止)。抽中房屋的凭“现场确认书”到现场详细查看房屋及小区环境,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租房。
(八)缴费时间(2018年1月15日起至2018年1月19日止)。确定需要租房的到指定银行缴存租金3600元/年和租房履约保证金3000元,并在小区物管处缴纳物管费后领取钥匙。逾期未缴存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签订租房合同(2018年1月22日起至2月9日止)。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邻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抽取配租过程接受县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1、《邻水县2017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咨询电话:0826-3378369 0826-3222863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