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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政府关于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和补偿

2017年11月14日 10:28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为改善市区杨家门区域居民生活环境和通行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详见本机关2017年6月1日公布的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二、房屋征收部门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三、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具体补偿标准按照《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实施。

四、签约期限: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五、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事由和目的

因市区杨家门区域危旧房屋集中、基础设施落后、道路交通不畅,故需要实施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改善杨家门区域的道路通行、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房屋征收范围和被征收房屋情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杨家门社区,房屋征收范围详见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日公布的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

经调查登记,本项目共涉及被征收人约981户,总建筑面积约为11.8万平方米。调查结果详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7年7月5日公布的杨家门旧城改建(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调查结果公告。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以房屋产权证房屋登记簿等合法凭证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

本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市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签约期限

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五、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十日内仍不能协商选定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采取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参加随机确定的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少于三家。

随机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七、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

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品质、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嘉兴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八、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基本情况和交付时间

(一)产权调换房屋基本情况。

房源一:位于杨家门社区,迎凤路以北,公园路以南。计划建造高层商住用房约300套(其中商业店铺约60间),套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85、105、125平方米。

房源二:位于庆北区块,庆丰北路以东,秋华路以南,广育路以西,秋韵路以北。计划建造高层住宅用房约500套,套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95、115、135平方米。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为新建高层建筑,交付时间为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月起36个月内。

(二)用于临时安置的周转用房位于文昌路司法培训中心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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