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林业局是市政府负责林地征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有林地征收工作,确认、核定征占林地(含集体林地)的数量、种类及权属,清算国有林场的补偿费用。做好办理征占、砍伐林地组卷和申报,完成征占用林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对沿线征占林地工作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六)市人社局负责按政策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征拆资金的筹集工作,确保征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八)市农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履行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进行,按时完成。
六、工作程序
(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程序
1.征地前期调查,包括现场踏查、实地测量、权属调查、被征地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现场指界等。
2.依据征地前期调查结果下发《鸡西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3.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及预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
4.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所需材料组卷。
5.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呈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行政规费。
7.项目用地批复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批后实施工作。
(二)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鸡政发〔2012〕11号)组织实施。
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转征有关费用
1.征地补偿费。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执行。
2.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执行。
3.耕地开垦费。依据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暂行)》(鸡国土资联字〔2012〕6号)执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4.耕地占用税。按照《黑龙江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执行。
5.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每年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补偿。根据本项目建设周期,临时用地时间统一按照5年(占用4年并影响1年)计算,补偿标准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50%。
(二)青苗补偿标准
由市农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水平、农产品物价水平等发展和变化情况组织制定。
(三)使用林地补偿标准
1.林地补偿费。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执行。
2.林木补偿费。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地区林木补偿标准的通知》(鸡政规〔2017〕21号)执行。
3.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黑财农〔2016〕1号)执行。
4.林地经济作物的补偿应进行评估确认价值。
(四)房屋征收及附属物等补偿标准
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鸡政发〔2012〕11号)执行。
(五)“三电”“路、沟、渠及地面地下管线”迁改
工程费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概预算编制规定并经市财政评审后计列,用地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计列。
(六)压覆矿藏、地质灾害、文物保护
1.压覆矿藏补偿。按照压矿评估报告,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单位确定。
2.地质灾害补偿。涉及地质灾害用地或拆迁按照设计要求办理。
3.文物保护补偿。涉及文物保护的补偿费用根据省文化厅文物管理部门钻探、挖掘情况具体确定。
(七)企业拆迁补偿
按照资产评估单位的评估结论予以补偿。因拆迁企业设施造成企业主体生产功能丧失的,应全部拆迁补偿;造成部分生产功能丧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并经哈牡公司、当地政府、所有权人、设计、监理五方确认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八)迁坟费用
由市民政局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确定指导价。由各责任主体结合实际协商解决。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沿线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牡佳客专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把牡佳客专鸡西段征地拆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分工,超前准备,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牡佳客专鸡西段征地拆迁任务圆满完成。
(二)通力合作,加强宣传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协调行动,齐心协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把握舆论导向,增强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大局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努力营造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对相关人员采取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手段骗取国家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按党纪国法予以严惩。对少数借机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和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知识小延伸:牡佳客运专线是黑龙江省建设中的一条连接牡丹江至佳木斯的铁路,牡佳客专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铁路工程之一,线路起自牡丹江市,终至佳木斯市。铁路建成后将大大缩短黑龙江东部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2016年11月8日正式开工,计划2020年竣工通车。
全线设8个车站,目前有牡丹江站、桦林东站、林口南站、鸡西西站、七台河西站、桦南东站、双鸭山西站、佳木斯东站、佳木斯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孟家岗北站、四马架北站。与其对接线路为:哈佳快速铁路、哈牡客运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