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及地点
办理流程
1.由负责人签署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申请人是企业的加盖企业公章,企业未能取得公章的,由全体股东(出资人)指定一名代表签字;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业主签字)。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由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上政府部门)签章的产权证明材料;
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负责人信息表。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清单。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制作图表并附文字说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需重点说明进货制度)。
8.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花名册。
9.《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场所现场核查登记表。
办理地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