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网站公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指出农业生产灾害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包括自然灾害预防、生物灾害防控、恢复农业生产等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那么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补助?具体如何分配和下达?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补助?
救灾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应对农业灾害的农业生产救灾、应对水旱灾害的特大防汛抗旱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地质灾害救灾三个支出方向的专项补助资金。
1.农业灾害
指对农、牧、渔业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危害和造成重大损失的农业自然灾害和农业生物灾害。其中:农业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高温、低温冻害、雪灾、地震、滑坡、泥石流、风雹、台风、风暴潮、寒潮、海冰、草原火灾等;农业生物灾害主要包括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植物疫情,草原鼠害、病害、虫害、毒害草,赤潮等。
2.水旱灾害
包括江河洪水、渍涝、山洪(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风暴潮、冰凌、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灾害以及严重旱灾。具体灾害种类和范围可由水利部商财政部进行调整。
3.突发地质灾害
是《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明确的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所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
救灾资金分配
救灾资金由财政部和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救灾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分配及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农业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负责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配合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
农业生产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1.自然灾害预防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
包括购买化肥、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燃油、饲草料、小型牧道铲雪机具、小型草原防扑火机具及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农机检修费、作业费、渔船应急管理费、渔港应急维护及港池疏浚费用等;
2.生物灾害防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
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及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应用费、技术指导费、作业费、培训费、有毒有害补助等;
3.恢复农业生产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补助
包括购买种子、种苗、鱼苗、种畜禽,农业渔业生产设施及进排水渠、助航设施修复、功能恢复和渔业机械设备等;
4.灾后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费等;
5.牧区抗灾保畜所需的储草棚(库)、牲畜暖棚和应急调运饲草料补助等;
特大防汛抗旱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1.用于特大防汛的支出
具体开支范围:
伙食费。参加现场防汛抗洪抢险和组织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的人员伙食费用。
物资材料费。应急度汛、防汛抗洪抢险及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所需物资材料的购置费用。
防汛抢险专用设备费。在防汛抗洪抢险期间,临时购置用于巡堤查险、堵口复堤、水上救生、应急监测、预警预报等小型专用设备的费用,以及为防汛抗洪抢险租用专用设备的费用。
通信费。防汛抗洪抢险、组织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临时架设租用报汛通信线路、通信工具及其维修的费用。
水文测报费。防汛抗洪抢险期间水文、雨量测报费用,以及为测报洪水临时设置水文报汛站所需的费用。
运输费。应急度汛、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组织蓄滞洪区群众安全转移、租用及调用运输工具所发生的租金和运输费用。
机械使用费。应急度汛、防汛抗洪抢险、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动用的各类机械的燃油料、台班费及检修费和租用费。
中央防汛物资储备费用。水利部购置、补充、更新中央防汛物资及储备管理费用。
其他费用。防汛抗洪抢险耗用的电费等。
2.用于特大抗旱的支出
具体开支范围:
抗旱设备添置费。因抗旱需要添置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灌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抗旱设备发生的费用。
抗旱应急设施建设费。因抗旱需要应急修建的泵站、拦河坝、输水渠道、水井、塘坝、集雨设施等费用。
抗旱用油用电费。抗旱期间,采取提水、输水、运水等措施而产生的油、电费用。
抗旱设施应急维修费。抗旱期间,抗旱设施、设备应急维修发生的费用。
旱情信息测报费。抗旱期间临时设置的旱情信息测报点及测报费用。
中央抗旱物资储备费用。水利部购置、补充、更新中央抗旱物资及储备管理费用。
地质灾害救灾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包括灾后人员搜救等应急处置、为避免二次人员伤亡所采取的一定期限内的调查与监测、周边隐患排查、人员紧急疏散转移、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措施、现场交通后勤通讯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