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国家在新疆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7年5月25日,为进一步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近期自治区印发《2017—2018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那么具体有哪些重点工作呢?
1.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自2017年起在新疆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棉花目标价格由试点期间的一年一定改为三年一定,2017—2019年新疆棉花目标价格为每吨18600元。
2.通知明确了2016-2017年度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清算工作。根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家拨付的补贴资金情况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南疆四地州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和2017年1月31日前交售量统计信息,拟定各地(州、市)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方案,经领导小组审议,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地州市。
3.做好籽棉交售量的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7-2018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有序开展籽棉交售量统计工作。明确当年10月31日为拨付补贴籽棉交售量的统计截止时间,次年1月31日为交售信息统计的截止时间,此后交售的棉花不再纳入补贴范围。
4.积极研究探索新型棉花补贴方式,合理利用保险、期货等金融工具,选择部分县(市)开展“收入保险+期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