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繁荣农村,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以推动互联网技术在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和服务在线化为突破口,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需求导向、示范带动,加速发展智慧农业,培育农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到2020年,互联网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水平明显提升,成为驱动农业现代化的先导力量。
农业生产智能化。强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农业智能装备研发与集成应用取得重大进展,大田种植、农机作业、设施园艺栽培、畜禽水产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控等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比例达到18%以上。
农业经营网络化。农业电子商务普及深化,培育知名农业互联网企业,建成各具特色的互联网平台和产业园区,完善农业互联网产业链。涉农物流运营新模式取得新进展,农产品网上零售额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8%。
农业管理数据化。农业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农机管理、畜牧兽医监管、渔业渔政管理等数据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电子政务协同系统建设全面完成,行政管理透明度显著增强。
农业服务在线化。农民利用智能手机获取农业信息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行政村实现宽带全覆盖,农村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0%。
二、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
(一)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建设省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集展示、监测、预警、控制、管理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联网服务。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农业科技园区和国有农牧场等,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立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物联网示范基地,在粮食主产区构建天地一体的物联网测控体系,在环京津蔬菜大县推广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智能节水灌溉、精准施肥、饲料精准投放等精准化作业。到2018年在粮食、畜牧、蔬菜、水产、果品等方面建立20个以上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到2020年培育形成100个较大规模的农业物联网应用典型。(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农工办,下同)、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二)推动农业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广先进适用的传感器、采集器、控制器和导航设备等,加快大中型农机物联网推广应用。加强林业装备智能化改造,在森林防火火险预警、火灾监控、扑火指挥等方面加快智能探测、自动判读、辅助决策设施建设。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养殖场环境智能监控系统和养殖个体体征智能监测系统,加强挤奶、饲喂、清理等养殖作业机器人示范应用。加强渔船渔港物联网应用示范,推进船舶自动识别、捕捞作业、船舶调度等物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实时掌握渔船动态,提升渔业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三)加快农产品加工物联网应用。建立粮食烘干、果蔬储藏、采后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物联网应用系统,加强农产品产地储藏、加工情况监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托物联网,加强拣选、加工、包装、码垛等自动化设备研发应用,推动农产品加工设施装备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原料与制品可溯互通、加工全程智能化控制、产品质量自动监测、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
三、加快农业经营网络化
(一)加快推进农业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注重培育本土农业电子商务综合平台,加快电子商务平台地方特色馆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推动优质农产品、农资和服务上网销售。鼓励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提供企业孵化、人才培训、服务外包、技术研发和物流仓储等多种服务,打造农业电子商务高效运营载体。充分发挥科技进村服务站、农村超市、农资门店、为民服务中心等主体作用,推进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建设。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参与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探索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营销新模式。探索生鲜农产品和种子、化肥、农(兽)药等农资电子商务发展模式。重点围绕京津中高端消费需求,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性化网络定制。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网上推介与营销,推进食宿预定、土特产品网购、移动支付等服务在线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发展委、省邮政局)
(二)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电子化。加快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应用,鼓励农产品销地市场和产地市场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智慧型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推进电子商务技术应用,逐步扩大网上交易品种和范围,促进农产品产销与物联网、互联网协同发展。鼓励农产品及农资批发市场、田头市场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建立“互联网+”示范市场,探索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完善生鲜农产品电商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着力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物流标准化、冷链仓储建设等关键问题。重点支持41家国家定点批发市场和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率先开展电子交易示范。鼓励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开展跨境交易,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双向流通。(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