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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土地确权最新消息: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附相关政策)

2017年05月10日 09:01来源: 甘肃广播新闻点击量:0

2017年一季度,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顺利,截至3月底,所有乡镇和村均开展了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了权属调查阶段任务,承包地面积5700多万亩,占全省集体耕地面积的75%。我省将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业,靠实责任,强化过程管控等措施,确保全省土地确权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

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共涉及86个县市区、15000多个村、7600多万亩耕地。目前全省有13000多个村完成了审核公示,已有7000多个村完成了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占全省总村数的48%,其中,金昌、嘉峪关两市已全部完成签订合同任务。

我省在试点工作中,已经摸索总结出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金昌市针对一家一户地块多、面积小、难耕作的问题,通过“互换确权”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开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金昌市金川区副区长冯汉頲:“将农民零星分布在多处的小块土地,通过等量置换,聚集成一至两块适宜机械化规模作业、便于耕种管理的大块土地,不仅减少了田间道,即地埂占地,亩均耕作成本降低100元左右,全区新增有效耕地面积近7000亩。”

我省今年通过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等举措,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破解农业农村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释放改革效应和红利,激发农业新动能。武威市凉州区委书记洪元涛:“长期以来,农村有资源无资产、农民想发展缺资金、银行想放贷无抵押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尽快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资金化,我们抓住深化农村产权改革重点,先行开展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贷款工作,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支持了特色产业快速发展。”

我省还通过加快确权和加快流转两个环节,让农村流转的土地迸发出新的活力。省农牧厅厅长康国玺:“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5个,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198万亩,各类家庭农场达到6455个,合作社达到近7万家,成员总数达到150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260万户,农业内生动力有效激活。”

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整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土地确权”)工作,结合我省试点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查清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承包地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等情况,依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全省凡采取农户家庭承包方式经营的耕地,都要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耕地,经当事人申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确权登记颁证。村组集体建设用地、农户宅基地、集体机动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不纳入此次确权登记颁证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结合我省实际,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如确需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必须报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从2015年起,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推开,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其中,在2014年完成金川区、临夏县、金塔县3个县土地确权的基础上,2015年完成40%的县市区(名单附后);2016年基本完成;2017年总结验收。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政策、确保稳定。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要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台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权益归属。对个别村组群众要求调地的,要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先互换、再确权的方式,解决农户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

(二)依法确权、规范登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解决;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采取民主协商、村民议决方式解决;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争议纠纷,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要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标准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要实行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县级为主、分级负责。土地确权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省级承担组织领导责任,市州承担组织协调责任,县乡两级承担组织实施责任。

(四)把握进度,注重质量。坚持质量优先,科学把握进度。充分利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切合本地实际、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提高工作效率。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注重关键环节,把好质量关口。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市州要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县市区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于2015年4月15日前报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宣传动员部署。各地要及时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政策、目的、作用和程序等,使之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3集中开展培训。要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层、分期开展培训。省级培训市县两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市级培训县级业务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县级培训乡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4清理核查土地承包档案。全面收集整理村集体组织土地所有权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户家庭户籍及土地测绘成果等档案资料,以村、组为单位,核实确认承包权属关系信息。

5开展技术招投标。以县为单位,组织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招投标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本地区调查专业技术设计书。农村土地确权所需的调查软件、数据库软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由省级统一采购配置,确保系统的兼容性和统一性。

6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各村要成立土地确权工作组,组织协调本村范围内各村民小组的土地确权工作。村民小组要推举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监督小组,负责本组农户承包地权属调查、地块指认和审核公示等环节的监督。

(二)权属调查阶段。

1调查确认发包方。组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村组集体所有土地界址、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界址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状况调查确认工作。

2调查确认承包方。组织完成农户家庭土地承包代表人和共有人等土地承包方身份、权属等信息调查确认工作。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暂缓登记,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3调查核准农户承包地法定权属关系。组织村组发包方代表、承包地农户及毗邻地块承包经营农户,完成农户承包地指界确认工作,核实农户承包地四至界限、空间位置等法定权属关系。

4测量核定承包地面积。根据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土地测绘成果,合理选择符合当地特点的测绘技术方式,组织完成耕地测绘工作,测量核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反映农户承包权属关系、信息编码等情况的地籍图件。航测或购买卫星测绘图片,由市州或县市区统一组织;采取实地测量方式的,可充分利用甘肃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等测绘技术设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规范填制权属调查表格。规范填制各类土地承包权属关系调查表,形成合法、规范、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属关系调查核实文件。

(三)审核公示阶段。

1编制公示表。根据权属调查结果,以发包方为单位,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2审核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经村组工作组和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在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对权属调查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对相关问题重新进行核实、修正,并对核实、修正后的结果再次进行公示。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以村组为单位,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填制公示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签章、法人代表签字和承包方签字、摁手印确认。

(四)完善数据信息管理阶段。

1建立数据库。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数据库,完成农户承包地地理信息和承包经营权权属数据入库工作。

2建立管理信息系统。以县级土地确权登记结果和现有资源为基础,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联网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数据管理、承包合同管理、确权登记颁证管理、土地流转管理、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等信息化动态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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