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一是特色经济林产业扶贫。涉及16个市的119个县(市、区),计划新发展特色经济林面积17万亩,力争帮扶带动8.5万贫困人口,其中:2016年发展9万亩,辐射带动和帮扶带动2万个贫困户和4.5万贫困人口;2017年发展8万亩,辐射带动和帮扶带动1.8万个贫困户和4万贫困人口。2018年对新发展的特色经济林,通过智力扶持和技术指导等多种手段,进一步提升特色经济林产品产量和质量。
二是生态扶贫。涉及我省重点林区12个市的69个森林防火重点县(市、区)、287个贫困乡镇、2516个贫困村。根据全省森林防火的实际需求,可向全社会提供7810个护林员岗位,计划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遴选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符合护林员岗位需求的优先予以安排护林员岗位。
三是第一书记帮包扶贫。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资金扶持、技术扶持等多种手段,助推到2018年行业内帮包村实现基本脱贫。进一步加大对第二轮省派第一书记帮包贫困村的支持力度,共涉及8个市、34个县(市、区)、123个乡镇、609个村。
二、重点帮扶内容
(一)积极开展林业产业扶贫
1、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2016年,力争全省发展贫困人口相对集中、适宜发展经济林、有发展经济林意愿的县新建、改建苹果、桃、核桃等各类特色经济林9万亩,帮扶带动4.5万贫困人口。2017年底,力争全省发展贫困人口相对集中、适宜发展经济林、有发展经济林意愿的县新建、改建苹果、桃、核桃等各类特色经济林8万亩,帮扶带动4万贫困人口。2018年巩固提高帮扶成效。
配套政策:结合我省造林补贴等相关政策,对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的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补贴。对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
责任处室:经济林管理站
配合处室:造林绿化处、规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林木种苗和花卉站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
2、大力培育富民示范龙头企业。到2017年,在重点扶贫区域,组织建立特色经济林合作社100个,扶持形成省级以上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龙头企业10家。通过“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及“帮包带”形式,可以帮扶带动近1000户贫困户,近3000名贫困人口。
配套政策:通过林业贷款贴息、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等对带动贫困户、贫困人口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对林业龙头企业带基地联农户开展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予以贴息,对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也积极予以贴息。中央财政年贴息率3%,贴息期限最长5年。其中: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造林小额贷款,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连贴5年,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其他贷款期限超过3年的,连贴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责任处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配合处室:林业基金管理站、规划财务处、经济林管理站
3、加强富民社会化服务。计划2016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发展的信息服务平台1个,专家咨询热线1部,互联网销售中心1个。2017年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平台等的影响力,使其服务于更多的贫困人口。平台建成后,每年发布供求信息200余条、专家解疑答惑300余个。
配套措施:加快贫困地区市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帮助林农开展病虫防治、技术指导、物资赊销、产品销售等服务。积极探索林超对接、订单生产、网络直销、电子商务、“互联网+”以及认养、托管等新型营销方式。支持主产区举办产品交易会、展销会等活动,搭建产业合作、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平台,促进产销对接。
利用种植基地、示范园区、古树名木等自然和人文资源,发展观光采摘、农事体验、休闲游憩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综合性经济林产业。支持利用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开展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建设一批森林人家、湿地人家、采摘园等农家乐,促进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生态价值的转变。
责任处室:经济林站
配合处室:科学技术处、湿地保护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林业信息中心、国有林场管理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林木种苗和花卉站、林业科学研究院
(二)积极开展生态扶贫
1、优先为贫困人口安排护林员岗位。《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规定,每500亩应配一名护林员,建立护林员队伍。结合我省森林保护重点县(市、区)的范围和实际需求、重点林区贫困乡镇和贫困村数量,计划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遴选具有一定劳动能力且符合护林员岗位需求的优先予以安排护林员岗位。
配套政策:一是选准护林员,从建档立卡涉及的贫困户中,按照既定的条件选择并进行公示;二是发挥林业站作用,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对新增护林员建档、培训、组织业务活动,县级林业部门负责进行统一管理。
责任处室:造林绿化处
配合处室:森林公安局、资源和林政处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2、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果还林力度。依据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对陡坡耕地、重要水源15-25度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等不适宜耕种的地区,大力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实现土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界定广义的农业用地,尊重自然立地条件,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和潜能。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争取将我省25度以上坡耕地26.6万亩全部纳入到退耕还果还林范围,预计可以帮扶带动3.2万贫困户,5.6万贫困人口。
配套政策:对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果还林范围的,在尊重当地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实行退耕还果还林。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责任处室:造林绿化处
配合处室:规划财务处、省经济林管理站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3、力争为贫困人口创造就业机会。支持建立林农直接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机制,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鼓励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组建管护队、造林队、防治队,引导农民转变为护林员、营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增加林农生态建设与管护收入,增加生态公益就业岗位,实现农民多渠道就业,多途径脱贫致富。
配套政策:结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积极吸收贫困地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员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根据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6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5.7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其中管护补助支出14.75元。国有、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管护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管护国家级公益林的劳务补助支出以及集体和个人的经济补偿等支出。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
配合处室:造林绿化处、资源和林政处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多措并举支持贫困地区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
主要内容: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贫困地区生态治理,积极引进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开发荒山、荒滩,提升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发展林业休闲旅游产业,加强偏远贫困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生态景区的舒适性和惠农性。
配套措施: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林业资源,理顺林业投资、担保、评估、抵押、贴息等一系列林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推进以林权证等为主的林权抵押贷款,破解林农和农村融资难等问题。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
配合处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办公室、造林绿化处、国有林场管理站、林业基金管理站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三)积极开展技术扶贫
加大对贫困地区林农的技术培训,促进密植丰产、保花保果、病虫害防治、鲜果贮藏保鲜和产品加工研发等一系列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培养一支有利于贫困地区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形成支撑贫困地区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到2018年,每个贫困村有1名技术明白人,每乡有3名专业技术员,每县有5名技术专家。扶持建立林果技术服务队,力争种植经济林的农户掌握1-2项栽植实用技术,参与1-2项经济林富民产业增收项目。
配套措施: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切实加大林业技术推广和先进生产技术的运用。以贫困村为单位,加大对贫困地区林农的技术培训,培养一批有利于贫困地区林业产业发展的“土专家”,向当地群众示范推广设施生态林业栽培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优质高效生产栽培技术等先进的林业生产理念及管理技术。
责任处室:科学技术处
配合处室:经济林管理站、林木种苗和花卉站、林业科学研究院
配合单位:省科学技术厅
(四)推进第一书记帮包村扶贫
计划对省派“第一书记”帮包的609个贫困村给予资金扶持。对省直帮包村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发展林业产业、改善人居环境的,我们决定利用两年的时间从“绿化山东专项资金”中安排6090万元,在对每个村2015年补助3万元的基础上,2016年再对每个村安排补助资金7万元。
配套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帮包村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引导省直选派第一书记帮包村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并在资金、政策、技术等多方面给予倾斜。对积极发展核桃等特色经济林达到一定规模的,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享受省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
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
配合处室:人事处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省林业厅成立林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与林业工作结合起来定期研究、全力推进。二是将林业扶贫作为全省“十三五”林业建设的重点任务,真正做到政策优先倾斜、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责任优先落实。三是加强与各级扶贫机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扶贫工作政策,结合地方政府产业规划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四是搞好与国家有关政策对接,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支持,多渠道争取林业扶贫资金。
(二)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实施林业扶贫方案,制定详细扶贫工作计划,明确林业扶贫路线图和时间表,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扶贫目标。充分利用和发挥第二批省派“第一书记”作用,协调各级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驻村帮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机制,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管理。一是按照“季调度、半年汇总通报、年度考核奖惩”的总体要求,省林业厅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市林业部门都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扶贫信息报送工作。二是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根据省扶贫办相关考核办法要求,省林业厅扶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抽调专门人员分赴各市进行督导检查,在深入调查了解各市扶贫进展情况和解决扶贫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各市林业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扶贫攻坚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林业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开展对扶贫资金和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协调管理和经常性检查,在一定范围内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林业扶贫工作创新,深入挖掘林业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及时总结推广扶贫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展示林业部门良好形象。
林业扶贫攻坚实施方案2
为确保2017年实现脱贫“摘帽”目标,结合我县林业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把林业精准扶贫工作重点放在加快发展林业特色富民产业上,千方百计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全力确保全县90个贫困村、10994户贫困户、37567名贫困人口到2017年底全面实现脱贫。一是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到2017年,力争林业产业项目对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并加大扶持力度,按高出正常补助标准的30%进行补助,力争林业产业收入在贫困户的总收入中占60%以上。二是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力度,到2017年,贫困村森林覆盖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三是全面落实生态效益直补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市上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补偿,确保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工程,重点落实财产收益权。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贫困户家家都拿到林权证,总体颁证率达到98%以上,落实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二是强化采伐管理,凡是区划为商品林区的贫困村,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在政策范围内,允许合法加工经营,适当增加贫困户的产业收入。三是规范引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赋予贫困户更多财产收益权。
(二)大力实施退耕还林扶贫工程,增加贫困户退耕还林的政策性收入。一是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本着自愿的原则,用2年时间(2015、2016年),对原来没有履盖的贫困村实行全履盖;对贫困村没有履盖的贫困户,用2年时间,对所需地块实行全履盖,让贫困户每亩有800元的政策收入。二是在退耕还林造林上,不限制生态林、经济林的比例,鼓励多种植经济林,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三是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在自愿的前提下,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扶持发展林业产业。通过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扩大退耕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三)大力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程,着力加强林业产业项目建设。一是充分整合林业项目资金,用于林业产业扶贫,对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林业特色产业项目、荒山造林项目、封山育林项目、造林补贴项目等,在不影响林农利益,并保证验收的前提下,整合20—30%的资金用于林业产业扶贫。二是大力培育林业产业市场主体,着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由市场主体流转贫困村、贫困户的林地去发展林业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林业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成效特别明显、作出较大贡献的市场主体,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三是全力助推建卡贫困户自身发展林业产业,贫困户凡自身新发展干果产业、中药材产业、其他林业特色产业,每户面积达到2亩及其以上的,在市、县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高出正常补助标准的30%进行补助。
(四)大力实施生态效益直补政策扶贫工程,确保贫困户真正得到实惠。一是在现有天然林中,只要是区划为生态公益林的,保证贫困户能按补偿标准得到应有的补偿。同时,积极争取市上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一旦争取到位将尽快组织兑现。二是在常规兑现生态效益补偿时间的基础上,力争提前半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减少生态效益补偿过程的中间环节,着力实行“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五)大力实施新一轮农村改灶节柴项目扶贫工程,彻底改变贫困户的生活环境。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改善我县高海拨地区贫困村、贫困户生活环境,改变“火儿坑”烧柴煮饭的传统习惯,有效控制贫困村、贫困户因基本生活需要对森林资源造成的人为破坏,凡贫困户在实施新一轮农村改灶节柴项目中的自筹部分实行全免,由县级主管部门100%承担。
(六)大力实施林业规划引领扶贫工程,让林业多重功能在扶贫中得到有效发挥。结合全县林业事业发展实际。将林业精准扶贫纳入《林业“十三五”规划》之中,积极争取国有林区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建设项目,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改善国有林区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贫困户能脱贫、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在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相关工作由林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监管,自觉接受各类督促、检查和监督。
(三)加强指导。县林业局要认真对照林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工作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林业精准扶贫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逗硬考核。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将林业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确保林业精准扶贫工作长期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