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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2017年04月10日 08:59来源:安徽省政府网点击量:0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脱贫的主要依托。产业精准扶贫是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其他扶贫措施取得实效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为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安徽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扎实推进全省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特编制本规划。

一、产业精准扶贫现状

2011年国家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形成了良好开局。扶贫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形成以特色粮油、蔬菜、茶叶、林特、水果、中药材、畜禽、渔业、光伏、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为主导的扶贫产业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力逐步增强。贫困地区大批能人返乡创新创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探索形成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产业扶贫融资渠道加速拓宽。深化扶贫项目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推广小额到户扶贫贴息贷款,创新扶贫再贷款政策,启动“惠农兴业”农户扶贫贷款项目,构建“三位一体”的保险扶贫模式。产业扶贫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出台《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各地加快产业扶贫规划编制,建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逐户制定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将产业发展落实到户,实现贫困人口与产业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5年,全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951.6元,比2011年的5196.0元增加3755.6元,增长72.3%,年均增幅达14.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推进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既充满机遇,又面临新的挑战。

从机遇看:政策支持力度前所未有。产业精准扶贫顶层设计清晰明确,各级相关配套政策全面出台,将项目和资金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为产业精准扶贫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外部拉动更加强劲。全省经济总量将不断扩大,综合实力持续增强,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推进,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的深入实施,为产业精准扶贫提供强劲拉动力。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主动适应消费需求结构升级发展新趋势,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加速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不断发展新型业态,为产业精准扶贫提供巨大市场空间。扶贫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地基本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脱贫攻坚考核等机制,搭建各主体广泛参与的产业精准扶贫合作平台,为产业精准扶贫提供强劲驱动力。

从挑战看:扶贫产业选择难层次低。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高端、特色、高效、绿色农产品少,品牌多而杂,扶贫产业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依然薄弱,精准选择扶贫产业和提升产业竞争力任务艰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仍然较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产业扶贫项目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积极性不高,与贫困户间的风险与利益分配不均衡,联结方式相对单一,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力任务艰巨。扶贫产业支撑体系不健全。缺乏扶贫产业所需的新品种、新技术,针对贫困户的培训不足,市场体系建设落后,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产业发展用地难,提高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任务艰巨。资金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资金需求旺盛,但由于缺少担保抵押等原因,普遍面临贷款难、贷款贵、期限短等问题,有效满足经营主体资金需求任务艰巨。

综合判断,推进我省产业精准扶贫工作虽然面临不少挑战,但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面对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要坚持问题导向,齐心协力、主动担当,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赢产业精准脱贫攻坚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贫困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为总抓手,以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核心,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能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优势特色产业,努力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产业精准。综合考虑贫困地区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等因素,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选准产业,优化布局,合理确定扶贫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坚持科学设计,项目精准。整合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着力关键环节,注重贫困户的参与度,兼顾长期效益和短期收益,科学设计项目,找准项目实施与贫困户受益的结合点,构建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聚力到户,受益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大政府支持,加强社会动员,调动贫困人口积极性,凝聚合力,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将建档立卡贫困户长期、稳定受益作为产业帮扶边界,防止在实施中走样。

――坚持市场导向,效益精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决策权,依据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思路,确保产业发展效益精准,扶贫对象持续受益。

――坚持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先进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现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兼顾。

(三)目标任务。

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优先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经过脱贫攻坚,全省贫困地区特色粮油、蔬菜、茶叶、林特、水果、中药材、畜禽、渔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十大主导产业明显发展壮大,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每个贫困县发展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重点贫困县基本建成具有当地特色的支柱产业体系;重点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产业,贫困地区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通过产业扶贫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比重达51.8%,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比例不低于70%;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通过产业发展力争使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增收达到千元以上。

三、区域布局与产业发展

(一)区域布局。

综合考虑全省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生态环境等各种因素,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要求,着力构建皖北平原区、沿淮湖洼区、江淮丘陵区、皖西大别山区、沿江平原区和皖南山区等六大产业精准扶贫区域新格局。

――皖北平原区。皖北平原贫困地区要以建设皖北四化协调先行区为契机,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重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玉米、薯类、大豆、花生、肉牛、肉羊、生猪、禽类、蔬菜、水果、林特、中药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沿淮湖洼区。沿淮湖洼贫困地区要充分发挥沿淮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加强低洼地综合治理,以生态农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沿淮特色的现代适应性农业,重点发展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大豆、水果、水生蔬菜、水产、水禽、杞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构建各具特色的适应性农业发展新模式,延长产业链,支持贫困地区打造沿淮适应性加工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江淮丘陵区。江淮丘陵贫困地区要发挥合肥都市圈现代农业先行区优势,加强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强化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精品农业,重点发展优质水稻、杂粮、蔬菜、禽类、生猪、水产、水果、林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皖西大别山区。皖西大别山贫困地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发展特色生态农业,打造山区特色生态农业样板区,重点培育高山蔬菜、高山有机米、茶叶、林特、中药材、特色畜禽、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沿江平原区。沿江平原贫困地区要综合利用长江沿线农业资源,加强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重点培育优质水稻、油菜、蔬菜、畜禽、水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推广稻鳖共生、稻虾蟹共养等生态种养模式,支持贫困地区打造一批面向长三角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皖南山区。皖南贫困地区要以高水平建设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契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旅游环境,重点培育特色水稻、高山蔬菜、茶叶、林特、水果、畜禽、水产、蚕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特色主导产业,推动农旅融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特色粮油、蔬菜、茶叶、林特、水果、中药材、畜禽、渔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光伏等十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主业突出、多业并举、各具特色的产业精准扶贫发展格局。

――特色粮油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特色品牌粮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小宗品种,加快市场化、规模化进程。开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完善专用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支持粮食专业村实施“双千工程”,积极推广生态种养模式,支持粮食专业村实行农牧结合、以种定养发展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在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完善粮油烘干、仓储、加工设施,建立优质粮油产品精深加工体系,构建粮油营销网络,打造区域特色粮油品牌。

――蔬菜产业。重点发展高山有机蔬菜、水生蔬菜和特种养生菜等蔬菜品种,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和林木资源,大力发展食用菌生产,努力拓宽市场渠道,提高种植效益。改善贫困地区蔬菜生产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对于贫困地区蔬菜生产专业村、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生产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实施蔬菜标准园项目。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蔬菜贮藏、保鲜等体系建设,完善蔬菜批发和零售网络,逐步形成连接省内、辐射全国的蔬菜销售和信息服务网络。

――茶叶产业。重点发展皖南和皖西大别山区茶叶生产,扶持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围绕茶产业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在茶叶主产县贫困村优先安排茶产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示范。支持推广无性系茶园,开展低产茶园综合治理,实施茶园绿色防控,优先支持茶叶标准园创建。引进茶叶清洁化加工设备及其配套技术,改造厂房和加工环境,发展绿茶和红茶精深加工,开发茶叶多功能性。构建茶叶产地交易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茶叶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林特产业。重点发展油茶、山核桃、板栗、香榧等主要木本油料与坚果产业,积极发展笋用竹产业、苗木花卉产业、蚕桑产业及林下养殖、林下种植、林下食(药)用菌培植等林下经济,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柳编、构树、瓜蒌等产业。在贫困地区开展林特产品标准化示范,推广名优品种和适用技术,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林特产品专业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建立特色经济林基地,发展特色林产品加工,延伸林特产业链,打造知名林特产品品牌。完善市场体系,利用已组建的省及地方各级木本油料产业协会,构建市场信息平台。

――水果产业。重点发展梨、苹果、葡萄、石榴等传统水果,积极发展桃、杏、枣、草莓、蓝莓、樱桃、枇杷等特色水果。在贫困地区重点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推广适用新技术、新品种。加强果品仓储、流通、加工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延伸水果产业链条,提高水果种植效益。重点扶持带动能力强的果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保鲜贮藏库和分级加工生产线。支持企业采取零售终端、与国内知名销售集团合作、网上销售等渠道打开销售市场。

――中药材产业。重点发展皖北地区、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中药材生产,鼓励中药材生产和加工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稳定、可控的中药材基地,扶持龙头企业在做大做强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和中成药等主导产业的同时,积极向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延伸,培育壮大集种植收购、生产加工、物流配送一体化的现代中药材龙头企业。依托皖籍中药材文化资源,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发展中药文化特色旅游,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致富。

――畜禽产业。重点发展生猪、家禽、牛羊养殖和兔、蜂等特色品种养殖,充分利用皖北秸秆资源优势和皖南、皖西南草场资源优势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广绿色低碳循环养殖模式,重点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进村内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引导粮食生产专业村发展畜禽养殖,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猪大县奖励资金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生猪养殖专业村支持。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优先安排在畜禽养殖专业村。

――渔业产业。重点发展鲢鱼、鳙鱼等滤食性鱼类生产,大力发展洁水型增殖放流和特色有机鱼产业,扩大山区特有鱼类和名特优品种的生产规模,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休闲渔业。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村发展大水面生态友好型渔业,科学确定品种结构和密度,在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上给予倾斜安排。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安排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渔业财政项目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健康养殖配套设施。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重点在水果、茶叶、渔业、林业、人文历史等特色资源丰富和生态优美的贫困村,以及城市、名胜景区、自然生态区、森林公园周边的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森林生态旅游。指导专业村兴办农家乐、开心农场、开心菜园、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兴建森林旅游景区(点),创建“森林旅游人家”。支持专业村休闲农业、森林旅游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深度开发休闲农业特色商品,大力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延长产业链条。推进政府营销与休闲农业组织营销相结合、休闲农业与旅游景区营销相结合。积极打造“一乡一节,一品一节”的新格局,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影响力。加强休闲农业、森林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将休闲农业、森林旅游讲解员、导览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光伏产业。大力推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重点扶持大别山片区县、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支持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以及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优先开展光伏扶贫。按照省级补助、县(市、区)安排、贫困户自筹的方式落实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途径,解决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村级集中模式光伏扶贫发电站由当地政府委托相关部门提供定期巡检等技术服务,产生的人工等成本费用、材料等硬件费用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户用电站资产收益用于保证贫困户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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