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遂宁市住建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去库存”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及时出台《遂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实在在的十七条去库存措施,从九个方面释放出多重利好,将为我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的良好态势夯实基础。据悉,《实施方案》的执行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商品房库存有多大?
全市商品房库存大 消化周期约为18.5个月
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随着新一波的利好新政接踵而至,一季度遂宁各项目营销活动更加活跃。据统计,我市1-3月房屋销售面积56.91万平方米,排名全省第10位,同比增长29.6%,增幅居全省第7位,销售额27.14亿元,同比增长39.5%。不过去库存形势依旧严峻,截至3月底,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467.8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待售面积248.9万平方米,按前12个月月均销售面积计算,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消化周期约为18.5个月。
根据全市23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反馈的库存情况来看,截至2月末,市城区商品房库存主要集中在非住宅部分,如商业、办公、地下车库等,而区县商品房库存大多集中在住宅部分。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市非住宅的销售速度较慢,消化周期较长,随着电商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实体租赁市场不断发生着变化,商业地产销售和租赁均面临有价无市的困境。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需求,《实施方案》应运而生。据悉,由于《实施方案》共有十七条去库存措施,也被称为“十七条”,这也是中央关于“去库存”政策在遂宁的落地政策。
将如何去库存?
9个方面17条措施 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
据悉,《实施方案》包含九大方面共十七条政策性措施,以推动遂宁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优化供给。主要是对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和库存商品房消化周期监测机制进行完善,结合地方库存量,有效调控土地出让,让供给总量和供给结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与市场对接。其次,在促进消费方面,主要从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推进力度、坚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促进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执行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方面提出了多条支持措施。
与此同时,针对我市商品房库存存在商业用房消化周期过长的结构性问题,重点在商业用房的调控上做文章,细化了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的操作办法,同时允许在建未预售的项目调整商住比例,政府鼓励采用回购、租赁、置换的方式消化商业用房库存。
此外,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维护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方案》中还提到,将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预售资金首先用于工程建设和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一旦发现预售资金“体外循环”,要立即停止房地产企业的预售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主体严厉查处。
据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住建部门将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以确保政策能更好地落地实施。
政策亮点
1.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推进力度
据悉,自《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和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政府安置性住房项目。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全部实施货币化安置;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补偿,原则上按“拆一还一”的标准实物安置,还房超过1套的实行实物、货币综合安置,鼓励被补偿人选择全部货币化安置。
2.执行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实施方案》中提出,规定时间内,在遂宁市城区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含棚户区改造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不再收取其所购房屋的水、电、气、光纤初装费。已经办理完水、电、气、光纤安装建设的,将返还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
3.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
不少地方把去库存的关注点还放在了农民身上,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我市也不例外。
《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农村居民在遂宁市城区(船山区、安居区、遂宁开发区、市河东新区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享受首套住房的贷款和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在就业创业、子女义务教育、既有权益等方面,我市也向农民工和农民发出“政策大礼包”。
4.坚持宽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实施方案》还要求,要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努力扩大受益面,重点力促有稳定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社区工作人员、非公企业职工等缴存和使用公积金。降低住房公积金使用门槛,拓宽使用渠道,加大贷款力度,引导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落户。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根据《实施方案》制定了一系列的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的优惠政策,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5.促进住房信贷政策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各金融机构要加快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抵质押模式,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信贷产品。在遂银行机构应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已出台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的贷款政策。
遂宁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和商品房库存监测
(一)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统筹安排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节奏和时序,有效协调不同区域的住宅、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实行住宅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对商品住宅供应明显偏多或在建住宅用地规模过大的区域,适当减少或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商业、办公用房明显偏多或在建商业、办公用房规模较大的区域,严格控制新增商业办公用地供应和规划指标。
(二)完善库存商品房消化周期监测机制。规范统计口径,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监测制度,建设房地产统计监测平台,实现全市联网。市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评估,尤其要对房地产市场供应类型、住房结构、重点区域加强分类指导和协调。
二、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推进力度
(三)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和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政府安置性住房项目(不含已通过市规委会审定的安置建设项目;不含截止2016年3月31日前已签订拆迁协议并已选房或选址的项目),鼓励实施主体选择货币化方式安置拆迁户。
(四)全面执行货币化安置政策。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鼓励全部实施货币化安置;对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住房补偿,原则上按“拆一还一”的征收政策实施实物安置,还房超过1套且计入还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人的部分实行货币化补偿的综合安置办法,鼓励被补偿人选择全部货币化补偿安置。
各实施主体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70%。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货币化补偿购房的安置办法,搭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对符合政策规定但未能享受到公租房现房配租的住房困难群体,原则上通过政府购买(租赁)商品住房、补贴租金等方式解决其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