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村乡西公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征收你村(其中地块 东: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六各庄村耕地 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面积0.9608公顷;地块 东:河流、西公村耕地 南:西公村耕地、孟官营村耕地 西:六各庄村耕地、西公村耕地 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面积1.8826公顷)的土地,总面积约2.843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刘官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征收你村(东:刘官营村耕地、刘官营村道路 南:刘官营村道路、政府储备用地 西:政府储备用地、刘官营村耕地 北:刘官营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787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9日
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征地告知书
大王店镇智武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转用征收你村(东:智武营村耕地、智武营村坑塘水面、智武营村道路 南:智武营村耕地、智武营村建设用地、政府储备用地 西:智武营村耕地、智武营村道路 北:智武营村耕地)的土地,面积约1.840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徐水区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5.5万元。
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9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征地告知书(1)
贤台乡杨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东的土地,面积约0.0068公顷。其中: 东至国有土地,南至西南韩村地,西至杨庄村地,北至杨庄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0003公顷;东至西南韩村地,南至西南韩村地,西至西南韩村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06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1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征地告知书(2)
贤台乡西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北的土地, 面积约 0.1658公顷,东至满城县宏鑫矿石精选厂、西南韩村建设用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西南韩村地,北至杨庄村地、国有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1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8号地征地告知书
贤台乡西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村北的土地,面积约0.2915公顷,东至满城县宏鑫矿石精选厂、西南韩村地、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南韩村地,西至西南韩村地,北至满城县宏鑫矿石精选厂、国有土地、保定市航宇运输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1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9号地征地告知书
贤台乡西南韩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南的土地,面积约0.2000公顷,其中:东至西南韩村地,南至西南韩村地,西至西南韩村地,北至保定昭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1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1)
大马坊乡周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大马坊村地、宇能电气有限公司;南至周庄村地;西至周庄村地;北至保定市长空石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2.513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2日
保定市2014年度实施第十九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2)
大马坊乡大马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 东至大马坊村地;南至周庄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建设用地;北至国有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062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2日
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一期项目用地征地告知书
要庄乡要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一期建设项目,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东至:要庄村道;南至:要庄村地;西至:要庄村地;北至:要庄村道)的土地,面积约25.773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