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深圳市住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46号)、《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建房改研〔2012〕1号)等政策要求,按照深圳市“十三五”住房建设规划、《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和《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深东进〔2016〕1号)有关安排,结合当前全市人口、资源等现状,制定2016年度实施计划。
一、上年度住房计划完成情况评估
(一)商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计划安排建设商品住房5.67万套、建筑面积约510万平方米,计划安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85公顷(新供应用地10公顷,城市更新用地75公顷)。截至2015年末,全年实际供应商品住房用地87.10公顷,其中完成新供应用地23.25公顷;城市更新用地63.85公顷。本年度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保障性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7.76%(表1)。
2015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66445套、665.87万平方米,面积同比上升149.44%;二手住房成交123547套、1030万平方米,面积同比上升161.81%;商品住房新批准预售68013套、703.73万平方米,面积同比增长92.36%。新建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为777.32万平方米,同比上升41.46%(表2)。
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完成1331.03亿元,同比增长24.46%,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40.35%,其中住宅开发投资累计完成897.13亿元,同比增长22.85%(表3)
2015年我市住房商品住房土地供应超额完成计划指标,实施率达到102.47%,城市更新用地供应商品住房数量明显高于新供应用地,体现了我市目前以存量住房为主的住房建设与供应模式。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稳定增长,促进了宏观经济稳定发展。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落实情况
2015年,我市计划新增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5.3万套、建筑面积约337万平方米,计划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约85公顷。截至2015年末,通过新供应用地建设、城市更新配建、工业用地配套建设、拆迁安置用地建设等多种渠道,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5.31万套,落实用地85.09公顷。其中,落实新供应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34.51公顷,建设保障性住房1.87万套;落实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1.7万套,折合用地面积约29.22公顷;落实产业配套住房项目1.74万套,折合用地面积21.37公顷(表4)。
2015年,我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和建设力度,计划建设规模较去年明显提高,新供应住房建设用地重点向保障性住房倾斜;全年保障性住房筹建目标顺利完成,安排建设渠道趋向多样化发展,利用城市更新配建、产业用地配套住房建设、拆迁安置及企业自有用地建设等存量用地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
(三)2015年计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全年房地产投资开发水平稳步增长,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但受土地资源紧约束等因素影响,从计划执行情况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受限于土地资源紧缺的影响,用地供应难度大。我市土地资源使用率已处于较高水平,土地整备难度大,新增用地供应难以落实,已逐步转变为以存量住房供应为主的住房供应模式。城市更新项目由于受市场因素主导,存在拆迁难,开发周期长等问题,导致土地供应安排和落实的难度较大。
二是部分区域公共配套不完善,导致保障性住房出现一定程度的供需错位的情况。中心城区如南山、福田及罗湖区等,公共配套相对齐备,区域内的住房需求较为旺盛,土地使用率高,新增供应难以安排,因此住房供需矛盾较为凸显;原特区外区域,尤其是坪山、光明新区等地区,土地资源储备相对较好,保障性住房新供应用地较为集中,但由于公共配套建设相对滞后,当前存在着区域性需求与土地供应出现错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