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者带个人身份证(属单位的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单位证明)到规划地籍股申请查询土地登记情况;
2、对申请丢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注销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3、登报三十日后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担任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正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同时建议大家向自己所在当地的有关部门以及担任部门停止理解,相信他们可以很好地协助你的办理好新的土地证的。
四、办理期限
自国土资源局收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没有说明的为一式一份,属复印件的需携备原件校对
土地证必须本人亲自去办理吗?
1、不仅办理手续时须本人到场;领取权证时同样须本人到场.委托办理需要经公证的委托书。
2、办理土地证须带房产证和契税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
总而言之,土地证丢了是能够进行补办的,在补办之前一定要准备好上面所说到的材料,这样才能更快地办理好新的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