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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征地补偿款发放,看政府如何回应?

2016年11月03日 12:01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点击量:0

近期,一位网民给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询问征地补偿款发放问题。网民称,陇南市宕昌县甘江头乡谢家坝村村民为了支持渭武高速建设,与当地政府签了征地协议,可数月过去了,征地补偿款却迟迟发不下来。“我们去乡政府问了多次,工作人员说钱还没拨下来,让再等”,该网民希望相关单位能告知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补偿。

日前,甘肃省陇南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对网民的留言作出回应,表示宕昌县甘江头乡党委、政府已通过农户一折通兑付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20亩1345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25座235万元,共计兑付资金1580万元,剩余征迁补偿款正在逐批报账拨付当中。待补偿资金拨付到账后,将第一时间兑付给群众。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陇南市宕昌县甘江头乡谢家坝村村民,渭武高速开工已经几个月,我们群众本着支持国家基建,与当地政府签了征地协议,可数月过去了,征地补偿款却迟迟发不下来,去乡政府问了多次,工作人员说钱还没拨下来,让再等。不知等到哪天是个头。恳请王书记为民作主,让我们这些农民早日拿到征地补偿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渭武高速征迁工作启动以来,宕昌县甘江头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短时间内征地391.6亩,拆迁房屋25座,率先完成渭武高速征迁工作任务。目前,已通过农户一折通兑付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320亩1345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25座235万元,共计兑付资金1580万元,剩余征迁补偿款正在逐批报账拨付当中。待补偿资金拨付到账后,将第一时间兑付给群众。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是一名甘南州的在职职工,现在因病在兰州住院治疗,因需长期治疗,而且费用很高,每月上万。但医保在甘南州,甘南州医保报销周期较长,给家庭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现在全国都在做异地结算,我想问一下甘南和兰州啥时候可以异地结算,以减轻我们在经济和思想上的负担。目前,甘南州医疗落后,稍大的病都需要到兰州医治,这个群体很庞大。请王书记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甘南兰州的异地结算问题。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甘南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后,报销政策先后进行过三次大的调整。目前,报销封顶线已经由最早的十万元调整为二十五万元。医疗保险目前全省采用市级统筹模式。甘南州目前也是实行了州级调剂金制度,属于“两级两分”模式的不完全市级统筹。正是因为没有实现省级统筹,造成全省十四个市州的医保制度和报销政策都不一样。这也是异地就医结算的最大制约瓶颈。相对于全省来说,州委、州政府以及人社部门考虑到甘南藏区气候、海拔以及高原病多发的实际情况,甘南州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全省最高的,起付线是全省最低,个人账户的划转率全省最高,极大地保障了职工的权益。正是因为各地医疗保险政策不一,甘南参保职工在外地就医,异地结算时要按照甘南的医保政策报销,所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需要强大的省级信息网络平台支持,单就一个市州目前无法完成直接结算系统的建设工作。目前全省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已经由省人社厅统一招标,正在建设当中。甘南州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已经完成了所有参保职工的“五险合一”信息系统采集录入工作,目前正在核对和确认个人社会保障卡的相关信息。按照省厅要求,甘南州作为试点要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待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成后直接接入即可。届时,甘南州城镇职工在外就医时,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出院时只需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由人社部门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以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和缩短报销周期。我们和您一样,也期待这一天早日实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敦煌市公安局关于企业公章备案的收费不知道是依据我省哪个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一个合同章和一个财务章一共580元,问他们,他们说一个章260元两个580元,还有一个印泥20元,我都不知道公安部门一个章的备案费是多少,并且还指定刻章地方,我不知道公安部门是我国的执法机关还是挣钱的机构,希望王三运书记可以责成公安部门认真负责,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让甘肃真正实现全面创业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针对您10月6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中给省委王三运书记留言反映的关于企业公章备案收费标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自2013年6月1日起,我省开始启用新型智能印章材料,建立了印章治安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印章管理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现在使用的新型印章有别于传统印章,每枚新型印章均设置了内存芯片,可上机读取芯片内容,并增加了暗记标识,大大提高了印章的防伪性能。目前,我省具有专业资质的刻章公司为兰州柏锋盾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印章芯片统一由该公司提供。经酒泉市物价部门核准,一枚章体的价格为:入网费40元,芯片章体240元,印油20元(自愿购买),敦煌市公安局定期将制章费用全额存入刻章公司账号,在印章的审核、刻制、备案等环节,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您有其他问题及意见建议,请拨打敦煌市公安局电话:0937-8822435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幕单位的一位职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有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日通过,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到今天已过去半年时间,而我所在的金塔县已没有接到文件通知为由拒不执行,而实际执行当中,却新旧制度都用。以婚嫁和护理假为例,新条例规定都是30天,实际上,15天也有,30天也有,即使在同一个单位也不相同,没有个统一标准。新条例反应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对婚假和护理假调整也体现了一个省的文明程度。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安排相关部门尽快下发到金塔县,让新条例再全省内得以实施,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新条例带来的好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金塔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现将情况答复如下:2016年4月1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以上政策自2016年4月1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我县于2016年5月19日,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转发了《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各级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于近期安排人社、卫计等部门就各级执行婚假、产假、护理假的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经查不存在您反映的“以没有收到文件拒不执行的情况”。由于您没有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无法掌握您的具体情况,不能确定您应享受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干部职工主要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单位职工按规定请婚假、产假和护理假由用人单位批准即可,如您符合新修订的《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可按《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向单位申请享受相关假期,如不在此时间界限内,将无法享受。

【网民留言】

自尊敬的王书记,自2012年兰州新区建设以来,因为新区的建设,征地拆迁成了最重要的工作,但是政府的最基本的日常工作却不尽百姓意愿。大量农田因为征地拆迁,大量水渠断头,农田无法灌溉,田地荒芜,自来水无法供应,吃水苦难。多个村庄出行道路被断,百姓出行只能从工地内或者未交付的道路通行,十分危险,道路事故频繁发生。征地拆迁政府乱作为,不按相关法律执行,干群关系紧张等等问题,虽然发展必然存在问题,但是我还是希望领导可以关心一下,让新区不必要的问题少一点……

答复意见:

关于网民留言反映“大量农田因为征地拆迁,大量水渠断头,农田无法灌溉,田地荒芜,自来水无法供应,吃水苦难。多个村庄出行道路被断,百姓出行只能从工地内或者未交付的道路通行,十分危险,道路事故频繁发生。征地拆迁政府乱作为,不按相关法律执行,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经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城乡建设管理局、土地征收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1、耕地荒芜问题。在新区征地拆迁过程中,根据选定一块,征用一块的原则,不可避免的会对新区水渠产生破坏,但对于还有灌溉任务的水渠都采取了改线恢复措施,个别地块实在无法恢复渠道的,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也建议土地征收部门按照生态用地先行征收,不存在由于水渠破坏造成大面耕地荒芜的现象。另外,由于近年粮食价格低位运行,种粮亏损较大,部分新区农民等待征地拆迁,自家田地没有耕种,造成一些耕地荒芜。目前,新区农林水务局已采取积极措施引导农户种植经济林以增加收入,同时改善生态环境。2、自来水使用问题。在新区科教园区建设过程中,在原通往新区西岔镇方向的自来水管道上有科教园区规划的楼体建筑,致使自来水管道多次改线,同时科教园区施工过程中,有时也挖断自来水管道,影响自来水的正常供应。根据“谁破坏、谁回复”原则,当自来水管道损坏时,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马上督促相关单位尽快维修,早日通水,同时要求自来水管理单位加强管道巡护,确保群众正常用水。同时,新区秦川镇有六个村(炮台、尹家庄、建新、东川、新昌、西昌)自来水是通过永登县位于上川镇的水池供水的,该水池同时也为上川镇供水,水源来自新区石门沟水厂,由于上川镇通水后拖欠石门沟水厂水费,致使石门沟水厂给上川镇的供水量减少,进而影响新区秦川镇上述六个村的群众用水,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已和石门沟水厂及永登县水务局进行协调,先保证群众吃水,再协调解决水费问题。3、道路通行不便问题。兰州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积极展开项目排查工作,对存在“出行道路被断,百姓出行只能从工地内或者未交付的道路通行,十分危险,道路事故频繁发生”的村庄内部建设项目进行了解,并对部分导致道路出行不便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制定道路疏导方案,建设施工便道,保证村民的安全出行。下一步,新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对农村项目建设中道路隐患严重地段,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巡检,及时上报存在问题,形成长期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成。4、征地拆迁政府乱作为、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建议反映人就具体事项反应到具体部门,如有疑问,可致电兰州新区土地征收管理中心:0931-8167609进行详细咨询。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兰州新区一户面临拆迁的农民,不知道我的诉求您能否看得到?因为在婆家无地无房没办法生活,所以婚后一直在出生地(西岔镇赵家铺村)生活,都十年了!因为我的地在这地方,就在老院子里盖了几间房子,这些年来,种种地,打些工,日子也还过得去!可是现在这地方面临拆迁了,当地政府就以我们家没有户口为由不给安置,我也因为这个事情写了份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可是都推来推去,不知道送到哪里,还遭到有些人的笑话和侮辱!一个农民写什么申请书!我是农民怎么了!农民也有基本的生活权和维护各人利益的权利,我有地有房,生活稳定!现在因为拆迁,弄的乱七八糟……生活和精神上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希望领导能看得见我们一家人的诉求,让我们能得到安置,有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关于网民留言反映“当地政府就以我们家没有户口为由不给安置”的问题,经兰州新区土地征收管理中心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反映常住人口拆迁安置的问题,2016年4月3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下发实施了《兰州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2016】43号,这一方案是在充分听取了广大村民代表、村干部、一线拆迁工作人员的意见后,通过多次会议研究谈论,并经过兰州新区范围内的村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听证后,下发实施的。根据《兰州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中第二部分第一条第一项“货币安置对象:以2010年8月15日为时间节点进行统计,有承包地、有宅房、有农业户口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对象。”因该诉求人不符合安置条件,所以不予以安置。诉求人可致电兰州新区土地征收管理中心房产征收科进行详细的政策了解,咨询电话:0931-8167605。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处理我的留言,我要反映的是平凉新世纪物业公司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我2015年在平凉世纪花园b5区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还没有装修完工,2016年全年也不住人,但是新世纪物业却让我缴纳2016年全年的暖气费,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政府有没有下发这样收费的相关的文件?我也拨打12345热线,工作人员称:新世纪物业收费不合理,但是物业公司还是照样收费,有多少不知情的业主缴纳了暖气费,请您在工作之余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平头百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经查:崆峒区广成花园、世纪花园A、B区由新世纪供热公司提供热源,供暖设备采用燃煤锅炉,虽然小区在建设时每户设计有暖气阀门,但此设计是为了后期管道等设施的维护,并不适用于分户供暖,暂无法实行过热停暖方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甘肃省西和县大桥乡仇池村的村民,请问2014年的维房的钱至入今还不到位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查,西和县大桥镇仇池村2014年危房改造补助款第一批已全部发放到位,竣工验收的危房改造户第二批补助款于今年9月份造册拨付,但农商银行大桥镇营业点系统升级实行实名制后,由于部分农户分户、更换户主、姓名错误等原因导致一折通上的信息与危房改造名册户主有关信息不相符,致使危房款未及时发放到户。对此,大桥镇政府及时与镇农商银行对接并进行了信息核对和更正,目前,竣工验收的危房改造户第二批补助款已全部发放到户。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王书记:我是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居民,本人因需要准备向银行贷款,在办理过程中,经查询发现自己名下已有贷款,并且还给他人有担保贷款。这些业务都是甘肃省西和县农商银行经办的,我本人一点也不知道,纯属西和农商银行违规违法操作。经打听,这些违规违法操作行为在陇南市西和县农商银行普遍存在。我就此情况向甘肃省信用社联合社以及甘肃省银监局反映,但他们多次相互推诿、包庇,不实事求是调查,及时处理。万般无奈之下,恳请尊敬的省委领导为我做主,还我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查,您反映的冒名贷款、冒名担保等违规问题在西和农商行部分基层网点确实存在,2016年1-10月份,中国银监会陇南监管分局共受理客户对西和农商行贷款业务的实名投诉7件,其中涉及冒名贷款、冒名担保等问题的投诉4件,贷款业务6笔,资金总额129.8万元,涉及西和农商行城关支行、大桥支行、十里分理处3个营业网点,上述投诉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核查处理结果均向投诉人做了回复。由于您未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业务发生日期、贷款金额等有效线索依据,我们无法进行查证,建议您向中国银监会陇南监管分局(电话:0939-8255049)实名投诉。下一步,中国银监会陇南监管分局将结合正在全市银行业开展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信贷环节违章违规操作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核查处理有关问题,依法维护被侵权人合理诉求,自觉维护银行业良好声誉。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对陇南工作给予监督、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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