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3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以下统称“返乡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为根本方向,以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为纽带,以产业转移、升级和融合为动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同、普惠性与扶持性政策结合、盘活存量与扩大增量并举,整合创业资源,拓展创业空间,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汇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催生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新动能。力争全市每年新增返乡创业1000人,辐射带动6000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依托精准扶贫战略推进返乡创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返乡人员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村道硬化、饮水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人员利用本地资源大力发展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牛羊肉、蔬菜、果品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积极构建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工程,围绕休闲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和农村旅游服务等产业开展创业。
(二)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返乡创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建立营销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分散市场风险。积极发挥能人效应,引导当地种植、养殖、贩运、加工等致富带头人、经纪人与返乡人员开展合作,帮助返乡人员与当地能人强强联合、兴业创业。
(三)依托各类园区建设推进返乡创业。各类园区要积极吸纳返乡人员落户园区创业就业,主动引导返乡人员在产品精深加工、销售、仓储、物流等方面创业发展,延伸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带动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充分利用各类开发园区、农业产业园、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挖掘现有物业设施利用潜力,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农村创业基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以高效农业、生态农业为特征的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加快培育中小微涉农市场主体。
(四)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推进返乡创业。鼓励返乡人员发挥熟悉输入地市场、输出地资源的双重优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农产品销售、商贸流通等各类城乡服务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返乡人员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京东集团“千县燎原”和苏宁“农村电商”等计划项目,拓宽我市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实现特色产品与返乡人员原输入地市场有效对接。
(五)依托旅游业发展推进返乡创业。抓住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鼓励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产品销售、交通货运、花卉种植等经营实体,拓展创业空间,提高就业容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引导村民在农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民房变客房、青山变金山、产品变商品中创业兴业。在景区规划建设饮食娱乐园,设立地方小吃、特色烧烤、土特产销售等服务项目,合理布局经营摊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创业场所,让群众共同分享旅游开发带来的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基层创业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就业创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综合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返乡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二)强化创业网络技术服务。统筹建设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电商平台普及应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及接入能力,改善县乡互联网服务,建设高速畅通、质优价廉、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返乡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创业。加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电商物流仓储基地,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提升冷链物流配送能力,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
(三)强化返乡创业项目库建设。依托人社部门大就业信息系统,建设返乡创业项目库,力求将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返乡人员自身特点的项目和投资少、效益高、风险低的项目筛选入库。健全项目征集、发布、审核和更新机制,及时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产业指导目录,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及时向返乡人员传送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类创业信息,对返乡人员创业进行服务引导。
(四)强化创业创新科技服务。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吸引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各类创业者围绕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鼓励社会资本特别是龙头企业加大投入,结合自身发展壮大需要,深化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健全基层科技管理服务机构,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一批“星创天地”,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
(五)强化创业培训服务。编制和实施返乡人员专项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结合返乡人员意愿和市场需求,大力培育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积极开展“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农产品经纪人”、“乡村旅游负责人”等人员创业培训和农民用网培训。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推广“创业培训+电子商务”模式,鼓励返乡人员参加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经纪人。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从有经验和行业资源的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电商辅导员、天使投资人、返乡创业带头人中选拔一批创业导师,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支持返乡创业培训实习基地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企业和专业市场等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见习、实习和实训服务。
(六)优化创业公共服务。按照“政府提供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思路,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小企业、农村社区等公共服务平台,集聚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资源,开展各类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创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将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做好返乡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其支持返乡创业和吸纳就业的能力,逐步建立城乡社区农民工服务衔接机制。
(七)完善创业市场中介服务。积极培育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管理辅导、信贷融资等服务,并帮助改善管理、改进技术、开拓市场。鼓励大型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发展,推动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