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打造“双百城市”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加快打造 “双百城市”(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00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城市(包括县城,下同)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立足把常德建设成为泛湘西北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补齐城市发展短板,不断提高城市发展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统筹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推动城镇化和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推动城市布局与产业发展相协调,推动城市空间拓展与人口规模、城市功能相匹配,推动城市规划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总体目标。按照建设泛湘西北现代化的区域中心城市的总体定位,努力建设“真善美”的城市,让城市建设更具特色,城市发展更具后劲,城市治理更为科学,城镇体系更趋优化,城市生活更加美好。到2020年,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00万,迈进“大城市时代”; 加快津澧融城步伐,基本建成面积超过60平方公里、人口超过60万的市域副中心城市、澧水流域首个中等城市、洞庭湖区新的增长极。以“双百城市”建设带动和促进县城以及卫星城(镇)、重点镇建设。
二、强化城市规划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推进“多规合一”,依据总体城市设计,综合统筹产业发展规划、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规划。依法加强规划编制,重点强化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建设、公共安全、地下综合管廊管沟建设等专项规划,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五)加强规划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确定的审批原则和程序。深入推进“阳光规划”,建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协调城乡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市域范围内的区域性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相关规划,应当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批。建立全市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要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六)严格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违规干预或擅自修改变更城乡规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置力度,对城乡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要全面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清理工作,严格控违拆违工作考核,建立重点案件督办和考核机制,2020年底前完成清查、处理工作,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三、完善城市功能
(七)优化城市发展布局。以“四纵三横”沅澧快速干线和规划的沅澧轻轨为主纽带,统筹谋划津澧合并设市和市中心城区区划调整,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特色镇、口子镇)——一般镇的城镇体系。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按照“一江两岸、一体三极”的发展格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边际规模和城市边界,以江北中心城区为主体,向南跨江发展,建设阳明湖——德山新城;向北滨湖发展,建设柳叶湖——北部新城;向西建设西部新区,带动桃源县城。大力建设津澧新城,加快津澧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八)大力促进产城融合。统筹产业园区与城市功能布局,逐步解决产城脱节、职住分离等问题。依据产业发展与城镇化水平,合理确定产业用地与城市其他建设用地比例,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设施,推进公共设施共建共享。完善产业园区基础配套,增强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活居住、交通出行等城市功能,打造“生产高效、生活优越、生态良好”的城市新区。深化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巩固“一权两制一司”改革成果,增强产业园区发展活力。
(九)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和改善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优化主次干路和支路比例,制定路网加密改造规划,对建成区“断头路、瓶颈路”要逐年铺排改造建设行动,逐步打通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对严重影响路网密度、造成路网梗阻的小区、大院,要逐步从中开设公共道路,提高城市通透性;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城市新区规划建设要严格执行路网密度规定。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含主次干路、支路在内的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推进步行和自行车林荫道慢行系统建设,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微循环系统。
(十)提升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创建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深入实施城市公交优先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公交车万人拥有量达到15标准台,建成区内公共交通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1%以上。推进公交首末站、公交停车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普通公交站台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综合用地达到200平方米/标准台。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达到65%以上。以“一环、三圈、五支角”公交线网优化为重点,填补公交盲区,实现城市交通节点公交无缝对接。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编制完成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推进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整合利用停车资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要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配建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采取授予停车设施特许经营权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及城市零散用地科学合理建设地下、地面和立体停车设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地下停车场为主体的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推进交通管理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建设,改进和规范交通组织、交通渠化、交通信号设置和静态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