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农业政策

扬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最新消息及政策解读(2)

2016年07月20日 11:11 来源: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三、扬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

扬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124号),加快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拓宽服务领域、健全市场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扬州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的支柱力量、改善和保障民生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左右,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6000元/人。初步建成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功能作用更加突出、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发展环境更加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

二、发展民生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三)统筹发展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加快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衔接合作、补充保障和信息共享机制,拓宽商业保险机构受托管理医疗、养老等基本社会保险和保障服务的渠道,推动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商业保险在个人和家庭保障中的比重。

(四)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落实企业年金相关政策,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五)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推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基本医疗自费补充保险制度。鼓励参保职工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及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三、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

(六)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鼓励开展有扬州特色的地方优势险种,不断拓展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发展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产品。鼓励发展服务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综合保险业务。

(七)完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农业保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市场主体规范发展。鼓励保险机构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等新技术增强服务能力。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建立保险机构与灾害预报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的合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八)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推动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民家庭财产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四、发挥保险功能,助推经济提速增效

(九)引进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建立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机制,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投资。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十)推动保险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支持保险机构设立科技保险专营(特色)机构和开展科技保险,完善科技保险风险补偿补贴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稳妥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建立相应的风险共担机制,帮助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发展演艺、会展、旅游责任险等新兴保险业务。

(十一)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市场出口信用保险的承包支持,简化审批程序,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进一步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承保成本,提高限额满足率,增强企业抢接订单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加强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建设,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积极发展航运保险。

五、运用保险机制,推进社会风险管理

(十二)创新保险参与公共服务方式。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运用保险机制和保险工具改进公共服务。发展意外伤害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探索救助、救济和优抚等领域引入保险机制,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保险保障。鼓励保险机构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建设,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业务。

(十三)大力开展各类责任保险。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校园安全、实习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有条件的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加快发展养老(福利)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护理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

(十四)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结合我市各类灾害事故发生特点和社会民生发展需求,实行政府引导和财政支持,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符合扬州实际的巨灾保险制度,分散因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市场建设,提升行业发展水平

(十五)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开展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的可行性分析,积极争取设立地方法人保险公司。优化保险机构布局,鼓励各类保险公司来扬设立法人和分支机构,引导现有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县域和农村服务网点。依托扬州金融集聚区建设规划和专项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保险公司在集聚区内设立培训、后援、呼叫、研发、灾备、数据等专属机构。支持保险中介机构建设。

(十六)推进保险自身建设。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内控建设,落实保险经营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完善保险业行业自律和定期合作交流机制,健全行业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推进保险从业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和业务、诚信教育培训,提升保险从业队伍综合素质。鼓励保险公司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保险营销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十七)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推动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将发展保险业务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管理、财富咨询、风险识别、防灾减损等方面的个性化、特色化、定制化的增值服务。引导保险公司着力解决社会普遍反映的保险误导、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简单化和理赔标准化、便捷化建设。

七、强化基础保障,营造稳健发展环境

(十八)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强化保险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把保险业诚信建设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内容,建立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与保险业务市场准入挂钩机制。健全保险监管协调和风险预警机制,严厉打击保险诈骗、保险资金侵占挪用和非法保险交易等活动,防范保险行业风险。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综合治理理赔难、销售误导等突出问题。

(十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公共服务供给,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认真落实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在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建立保险补贴补偿和风险共担机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统筹安排保险投资养老产业、健康服务业的土地使用计划。

(二十)提升社会保险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以及政府网站等开办专门的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推动机关部门、行政学院、中小学校开展保险知识讲座,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保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现代保险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电话
    免费获取合作资料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美国优质土地都在这里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