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职责任务
1.省级团委。负责省内培养计划和目标任务的制定、实施和督导落实等工作。制定培养对象的选树标准和带头人的认定标准;加强与政府涉农部门合作,为带头人培养争取政策支持;建设省级带头人培训示范基地,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项目;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创新适合农村青年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建设和管理省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
2.地市级团委。负责培养计划实施中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和宣传表彰等工作。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同业考察交流活动;协调市域内的农业专家、农业技术人员与培养对象结对帮扶;建立创业导师团队;帮助县级团委争取相关部门的培训项目、补贴资金等;建设和管理地市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
3.县级团委。负责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建立县级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培养对象提供小额贷款支持;帮助培养对象申请扶持项目和补贴资金;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县级以上涉农青年协会活动;督促和指导乡镇团委工作;建设和管理县级涉农青年协会组织。
4.乡镇团委。负责乡镇内培养对象的审核、管理、服务和联系工作。落实乡镇团委委员与培养对象的结对帮扶制度;承办上级团组织开展的技能培训项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培养对象的贷款发放和跟踪服务工作;收集、整理和推报培养对象的创业事迹。
5.村级团组织。负责培养对象的物色和推荐;加强与培养对象的日常联系和服务;组织培养对象参加技能培训和涉农青年协会活动;协助上级团组织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为培养对象争取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工作;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任务。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培养计划对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区域内带头人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案。各省级团委请于2014年3月31日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注重探索,不断创新。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方向,探索带头人培养路径,创新培养方式,不断提高带头人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带头人培养过程中的成熟做法、成功经验。各省级团委每季度要形成工作总结,及时上报。
3.沟通协调,健全机制。要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与党政部门的沟通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为带头人培养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要建立督导机制,采取实地调研、数据库统计通报等方式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三农”发展形势,不断探索带头人培养规律,着力形成联系扶持带头人事业发展、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田小飞 李璐洁
电话:010—85212188
传真:010—852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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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4年2月7日
(2014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