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管理的需要。家庭农场需要什么样的内部规章制度呢?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总是要在规与矩所成形的范围内活动。世间万事万物都有规矩, 小到日常生活,大到国家大事。家需要有家规、行需要有行规、国需要有国法。大到国家的法律法规;小到家庭农场也要制定的《守则》和《规范》。作为家庭农场,虽然有农场主的言传身教,有长期形成的家风家规, 但是作为企业式地运营,就必须有合乎一个组织发展目标的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让家庭农场更好地发展与进步。
家庭农场需要什么样的内部规章制度呢?一般需要《家庭农场员工规范》《人事制度》,其中包括:培训、入职、考勤、请假、工资保险福利等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章及合同管理规定》《办公用品领用制度》《车费报销制度》等,按照农场发展不同的阶段,需视具体需要建立一些具体的制度。
以下是家庭农场规章制度的案例:
家庭农场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农场健康、持续、规范运营,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自我壮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依照《宁夏家庭农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农场由杨兴平等2人发起,于20XX年11月15日召开设立大会。本场名称:青铜峡市兴平生猪养殖家庭农场,成员出资总额260万元。
本场法定代表人:杨兴平
本农场住所:青铜峡市树新林场树新分场,邮政编码:751600。
第三条 本场以引进新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增加家庭成员收入为宗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作为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扩大再生产资金。
第四条 本场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商品化处理、初级加工、贮藏冷藏、运输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生猪养殖、销售。
第五条 经家庭成员或发起人大会讨论通过,本农场投资兴办与本场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场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六条 本场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 本场为家庭或个人独资经营,主要劳动力或为家庭成员或为雇工;
第八条 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皆确认为本场成员或员工。雇用三年每年雇用期在200天以上的农业(农民)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可确认为本场的荣誉成员或员工。
如有需要,本场可为每个成员建立个人账户。
第九条 本场成员或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获得本场的技术及经营管理培训;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场盈余;
(四)查阅本场章程、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场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场;
(八)拥有本场设立的个人账户。
第十条 本场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一条 本场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场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本场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场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按照
本场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
(三)维护本场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场成员共有财产;
(四)不从事损害本场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被本场除名的。
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家庭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中止本场成员资格: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场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