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补偿标准
乙方按转入土地面积(计税面积),每年给予甲方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其中,田每亩
元或实物 、 斤;土每亩 元或实物 、 斤。(每年年初兑现)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享受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并享受国家对土地经营项目的优惠政策,珍惜土地资源,不得荒芜土地,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土地转出方(签字): 土地转入方(签字):
村委会意见:
村负责人签字: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不是必备的。倒是可以到乡镇经管站鉴证或法律服务所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