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县域概况
寿县位于安徽省六安市东北部,地处江淮丘陵与淮北平原之间,东邻长丰县、淮南市谢家集区,南连肥西县、六安市金安区,西靠霍邱县,北与凤台县、颍上县毗邻。200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45.04亿元,总人口为132万人,城镇化率为27%。
寿县地处东经116°27′-117°04′和北纬31°54′-32°40′之间。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由东南向西北呈现出岗地、平原、山地(残丘)三种地貌,属季风亚热带半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寿县资源丰富而独特,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粮、油、棉等大宗农副产品产量居全市前列。全县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水产品产量居全市前列。
二、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任务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任务,协调上下级规划;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确定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的调控指标;统筹安排县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与主要用地规模;划定土地用途区,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管制规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
12.《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国土资〔2010〕312号);
《关于加快推进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1〕209号);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09);
《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六、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寿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294595.84公顷。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土地利用状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至2005年底,全县农用地面积为214901.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95%;建设用地面积为40343.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9%;其他土地面积为39350.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6%。(详见附表2)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65938.68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2950.00公顷;园地面积为1345.54公顷;林地面积为4721.47公顷;牧草地面积为294.8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2601.18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9893.47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078.6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7767.36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578.56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468.9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702.9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747.00公顷。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38906.81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43.84公顷。
二、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利用类型齐全,耕地比重较大。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征,在各类用地中,耕地所占的比重最大,占土地总面积的56.33%。
水域面积较大。寿县湖泊、河流、滩涂等水域面积为38906.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21%。
三、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供求矛盾日趋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耕地面积有限而且后备资源总量不充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土地利用粗放、效益低。城镇建设偏重外延式扩展,占用较多优质耕地,不注重废弃地利用;空心村、居民点和乡镇企业废弃地、农村道路错综交叉,田块规模小,田坎过多等情况,占用了大量土地。
存在大量洪涝区、低洼地。寿县西北部为坡地、平原和湖洼圩区,水旱灾害频繁,亟待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在土地利用现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多,约占土地总面积的9.43%;城镇及工矿用地比重较小,仅占0.72%;园地比重也较小,占土地总面积的0.46%。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一、机遇
内外交通设施的完善助动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国内外产业转移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了契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的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合肥经济圈的建立及加快皖北及沿淮部分市县发展战略的推进,为寿县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也为转变传统土地利用模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带来了机遇。
二、挑战
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当前寿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由初期向中期过度的加速时期,基础设施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将进一步增长,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部分耕地。
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困难加大。寿县生态功能保护区众多,资源环境约束较多,土地利用的生态压力加大。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融合产业布局调整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建生态安全防护网络、创建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使得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困难较大。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75.59亿元,年均增长12.8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9000元,总人口147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2%。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居住、交通、环境等条件日益改善,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展。
第二节 土地利用目标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按照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
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和农村土地整治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展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建设用地空间引导与管制,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三、统筹安排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
促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按照寿县县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统筹安排区域、城乡用地,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减少对县域内生态脆弱地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大对生态脆弱区、生态涵养林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165938.68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5638.82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42950.00公顷,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0402.39公顷。
园地:2005年全县园地面积为1345.54公顷,规划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1327.55公顷。
林地:2005年全县林地面积为4721.47公顷,规划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4926.63公顷。
牧草地:2005年全县牧草地面积为294.87公顷,规划到2020年牧草地面积为293.28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0343.45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1638.39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9893.47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112.62公顷。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005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126.11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813.03公顷。
二、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000.44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894.40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1099.37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099.37公顷。
三、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寿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98.01平方米,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2.47平方米以内。
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
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用地。
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农用地面积214901.74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用地面积214042.44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859.30公顷。
耕地:规划2006-2020年耕地面积净减少2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增加1221.49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380.61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59.70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344.0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1099.37公顷,生态退耕以及农业结构调整净减少1206.33公顷。
园地:规划2006-2020年园地面积净减少17.9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17.99公顷。
林地:规划2006-2020年林地面积净增加205.16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净增加195.00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30.54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5.3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25.70公顷。
牧草地:规划2006-2020年牧草地面积净减少1.59公顷,其中:农业结构调整净减少1.59公顷。
其他农用地:规划2006-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净减少745.02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214.10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增加2.49公顷,其他土地开发增加12.7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751.3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净减少223.01公顷。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总面积40343.45公顷,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41638.39公顷,比2005年净增加1294.94公顷。
城镇建设用地:规划2006-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2316.75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548.38公顷、占用其他土地46.04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722.33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2006-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减少1467.77公顷,其中: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农用地104.4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625.25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转用减少946.94公顷。
采矿用地:规划2006-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净减少160.92公顷,其中:新增采矿用地占用农用地10.14公顷;采矿用地复垦减少67.51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转用减少103.55公顷。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2006-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净减少468.91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转用减少468.91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规划2006-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净增加1013.01公顷,其中:新增交通水利用地占用农用地221.08公顷、占用其他土地60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744.67公顷;12.7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水域。
其他建设用地:规划2006-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62.78公顷,其中:新增其他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10.38公顷;占用存量建设用地67.29公顷;作为存量建设用地转用减少14.89公顷。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县其他土地总面积39350.65公顷,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总面积38915.01公顷,比2005年净减少435.64公顷。
水域:规划2006-2020年水域面积净减少411.0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106.04公顷,土地开发减少332.23公顷,14.44公顷农用地和12.7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调整为水域。
自然保留地:规划2006-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净减少24.55公顷,作为土地开发减少24.55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生态屏障用地主要分布于寿县林场和瓦埠湖、淮河、淠河及其周边,以保护八公山森林公园、公路河流沿线、城镇水库和农田四周为重点,以水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林建设为核心,开展防护林营造、中幼龄林抚育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二、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全面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兼顾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同时,优先将大面积、集中成片、等级高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适当调减寿春镇、炎刘镇、安丰镇、迎河镇、堰口镇、双桥镇、刘岗镇等镇区周边的基本农田面积,增布一般农田;适当增加众兴镇、丰庄镇、保义镇、大顺镇、双庙集镇、隐贤镇、安丰塘镇等乡镇的基本农田面积。
三、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在严格项目用地管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能源用地供应。
保障交通用地,完善交通网络。保障济祁高速公路、沿淮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主骨架建设用地,保障旅游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枢纽连接线等建设,完善干线公路骨架路网布局;提高铁路建设用地,保障商丘至杭州过境铁路建设用地需求。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重点保障淮河干流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及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新建、改造大型排涝泵站等工程用地。保障张马淠堤寿县段、正南淮堤除险加固等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用地。
四、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将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规律,结合“南工北旅”发展战略,以中心城区和重点镇为发展重点。
依托203省道和310省道为主要聚合轴,建设寿春镇(含八公山乡)、炎刘镇两个核心区,以重点镇为枢纽,一般建制镇为基础的规模等级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网络体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加快县域中心城镇寿春镇(含八公山乡)的发展,打造炎刘镇工业新城,推进建设安丰镇、正阳关镇、板桥镇、迎河镇、众兴镇、堰口镇、小甸镇、瓦埠镇8个重点镇,有选择地发展一般镇。规划到2020年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形成县域城镇与产业互动发展的良性格局。
结合寿县农村居民点分布现状,以规划为引导,以集约用地、美化环境、完善功能为重点,实施村庄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及行蓄洪区移民迁建工程适度调整村落,对于区位条件差、发展潜力小的村庄进行撤并、迁移。
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用地
加速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数量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转变,拓展农业生产的绿色空间。规划期间,将按照土地的立地条件,对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地等进行合理布局,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农业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
推进农村绿化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对宅旁、水旁、村旁和路旁进行植树绿化。
树立“大园林”、“大绿化”的观念,发挥自然山水景观、河流水韵特色和丰富而悠久的历史人文优势,全力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程,展现寿县“水—城—绿—田”为一体的园林城市特色。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突出特色、风格和品位的原则,做到绿化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继承传统又力求创新,形成沿路、沿河等景观带和公园景观节点;建成以中心城区、城镇公园、绿地、河岸、路网、庭院等绿化为“内圈”,以城乡结合部、环境风景林、森林公园、城镇进出口绿色长廊、生态绿地等公益林为“中圈”,以郊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防护林为“外圈”的三圈城镇绿化体系。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生态林业。从保护生物多样性、营造混交林和复合群落等方面加大林业结构调整力度,全力保护天然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建成多层次的复合人工林群落,形成丰富的抗逆形较强的森林生态系统。
六、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稳定具有区域优势和寿县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观用地,顺应自然地貌形态,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根据景观风貌和视觉效果的要求,限制或引导各类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交通沿线限制沿路建设,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形成具有较高视觉质量或较高可视度区域的景观风貌;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连片保护和利用,穿插合理分布,保证重要视点之间的视觉通廊开敞;安排土地整治区域,调整不合理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实现景观修复和再造。
整体保护人文历史景观,保留重要文化线路、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发挥自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形成多样化的人文景观系统。
第四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保护
一、合理安排耕地布局
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位于耕地质量较高、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区,并尽可能避开镇村规划控制范围,使规划耕地能够得到有效保护。确保到2020年完成165638.82公顷的耕地保护任务。
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按照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布局新增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尽量占用质量较差的耕地。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099.37公顷以内。
三、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占卜平衡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补充耕地义务。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2006-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不低于1099.37公顷。
四、改善耕地生产条件
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寿县耕地稳产。以土地整治政策和农田水利基金建设项目为载体,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率,进一步巩固寿县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地位。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一、基本农田数量保护
规划期间,市级规划下达寿县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40402.39公顷。在此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4739.58公顷,多划4337.19公顷基本农田,用于解决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和位置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问题,对这类建设项目用地,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面积的前提下,其占用的基本农田不再补划。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二、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强化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实施沃土工程、移土培肥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持续产出能力。加强基本农田整理和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规范化农田。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农田改造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基本农田建设的积极性。
三、基本农田管护措施
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县、乡、村、农户四级保护基本农田的权利、责任、义务,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落实到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指标、地块、标志、档案、责任、措施“六落实”。
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图,将划定的保护片、保护块进行编号,达到基本农田保护图表数与实地相统一。
竖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示牌,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纳入巡查内容,做到经常性修复和检查。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台帐,做到数据齐全,可查可核。
加强基本农田巡查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农户四级管护网络,每个基本农田保护片、块都要聘请管护员,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 建设用地调控和用地安排
第一节 城镇村用地安排
一、城镇村用地规模
到2020年寿县城镇村建设用地面积为29694.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8%,其中:新增城镇村建设用地1698.8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625.25公顷,作为建设用地存量使用减少708.41公顷。
二、城镇村用地布局
以现状城镇村用地布局为基础,避让基本农田、地质灾害危险区、蓄滞洪区和重要生态环境用地,在中心城区、建制镇以及集镇镇区布局新增建设用地,并划定一定数量的有条件建设区,用于城镇村用地拓展以及中心村建设。
三、城镇村用地调控措施
统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增量建设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加强闲散用地整合,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集约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城镇建设向地上、地下发展,节约利用增量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主要用于集镇和中心村建设,与旧村缩并相挂钩,控制自然村落的无序扩张,促进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建设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节约集约用地、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合理安排商业用地。做好县工业园区、新桥产业园、安丰镇工业园等园区内商业规划,充分考虑增加商业用地的预留和规划,尤其做好对县城中心城区商业集聚区商业设施建设所需土地的预留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