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补偿标准
房 屋 类 别 |
补偿价格 (元) |
主要特征 |
|
钢 混 结 构 |
1350 |
1、桩基础或筏板基础,承重部分全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现浇楼面、屋面、楼梯、天沟,层高3米以上,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平坡型隔热层框架间均为24厘米眠墙填充。 3、外墙全粉饰,贴外墙砖,有琉璃饰物及石质材料贴面。 4、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为实木地面,其余为石质或瓷砖地面。 5、木制或石膏、金属物饰顶,有木制墙裙,固定壁柜、门、窗套全包装饰。 6、防盗门、防盗窗、铝合金门窗。 7、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卫设施齐全(全装修房、室)。 8、水、电进户,排水设施齐全。 |
|
砖 混 结 构
砖 混 结 构 |
一等 |
1050 |
1、桩基础或深度在2.5米以上的砼现浇基础,承台或圈梁结构。 2、全部为眠墙、水泥或混合砂浆砌筑,现浇楼梯、客厅、厨房、卫生间地面和圈梁、过梁、挑梁、砼柱、天沟,有隔热屋或坡屋面盖瓦,房屋结构完整,标准层高为3米以上。 3、外墙全粉饰,贴外墙砖,有琉璃物及石质材料贴面。 4、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地面为实木地面;其余为石质或瓷砖地面。 5、木制或石膏、金属物饰顶,有木制墙裙,固定壁柜、门、窗套全包装饰。 6、防盗门、防盗窗、铝合金门窗。 7、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卫设施齐全(全装修房、室)。 8、水、电进户,排水设施齐全。 |
二等 |
1000 |
1、标准砖石基础,钢筋砼地梁、圈梁、部分构造柱,厨房、厕所楼面、楼梯、天沟均现浇,其他楼面预制板,屋面上部有架空隔热层或者平坡型隔热屋。 2、全部为眠墙、混合砂浆砌筑,房屋结构完整,标准层高为3米以上。 3、外墙全粉饰,部分贴外墙,有琉璃物及石质材料贴面。 4、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地面为瓷砖或石质材料贴面,部分实木地面。 5、木制或石膏角线、木制或其他材料墙裙,部分固定壁柜、部分门、窗套装饰。 6、防盗门、防盗窗、铝合金门窗,部分木制门、窗带纱。 7、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卫设施齐全。 8、水、电进户,排水设施齐全。 |
|
三等 |
950 |
1、标准砖石基础,钢筋砼地梁、钢筋砼预制楼面、屋面、楼梯、天沟、有柱檐廊,屋面上部架空隔热层或平坡型隔热层,房屋结构完整,标准层高3米以上。 2、24厘米眠墙,部分斗砖。 3、外墙部分粉饰,内墙粉刷涂料罩面。 4、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地面为瓷砖或石质材料贴面,部分水泥或其他饰面材料。 5、木制或石膏线、有固定壁柜、部分墙裙、门套、木制门、窗带纱,普通防盗门、窗,部分铝合金窗。 6、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排水设施齐全。 |
|
砖木 结构
砖木 结构 |
一等 |
800 |
1、标准砖石基础,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米。 2、空斗砖墙,部分眠墙,有圈梁、过梁、砖柱结构,天沟、隔热层。或坡屋面盖瓦,房屋结构完整。 3、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地面为瓷砖或石材贴面,外墙有部分粉饰或瓷砖贴面。 5、普通内墙面、顶棚装饰、木制门、窗带纱;防盗网,部分铝合金窗。 6、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排水设施齐全。 |
二等 |
750 |
1、标准砖石基础,24厘米斗墙和部分眠墙,瓦屋面,有砖柱结构,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3米。 2、客厅、卧室、生活配套房地面为部分瓷砖,外墙有粉饰。 3、普通内墙面、木制门、窗带纱,有防盗网。 4、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排水设施齐全。 |
|
三等 |
700 |
1、木柱屋梁,半土、半砖、木板墙或填充墙,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不低于2.8米。油漆木制门窗,室内水、电、卫生设施和厨房设施配套齐全。 2、空斗砖墙或土砖、土筑墙,有隔热层。坡屋面盖瓦,房屋结构完整。 3、室内地面为水泥,外墙为清水墙,门、窗齐全,带纱,室内全粉饰,带防盗网。 4、厨房、卫生间设施配套齐全,室内水、电、排水设施齐全。 |
|
土木 结构 |
一等 |
600 |
1、土筑混砌墙,木屋架,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米以上。 2、水泥地面或三合土地面,门、窗齐全,带纱,室内全粉饰。 3、室内水、电、卫生间设施和厨房设施配套齐全。 |
二等 |
550 |
1、土筑混砌墙,木屋架,瓦屋面,前后檐口高度2.8米以上。 2、水泥地面或三合土地面,普通门窗。 3、简单的水、电设备。 |
|
三等 |
500 |
1、无独立山墙,24厘米斗墙或12厘米墙,檐口高度2.2米以上。 2、各类材料砌筑墙体,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材料、屋面完整。 3、油漆木制门窗,简易水电进户。 |
|
简易 结构 |
一等 |
300 |
1、基础深度0.5米,12厘米墙或杂砖墙,瓦屋面,檐口高度1.8米以上。 2、三合土地面或水泥地面,油漆木制门、窗,简易水电进户。 3、木板平房、砖坯房。 |
二等 |
200 |
砖木柱、简易门窗、石棉瓦、杉皮壳、油毛毡等房。 油漆木制门、窗,简易水电进户。 |
|
三等 |
100 |
盖石棉瓦、油毛毡、杉皮壳的厕所、牛栏、猪栏及厂棚等。 |
备注:1、结构标准符合等级要求,但装饰标准有二项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套用下一个类别。
2、装饰标准符合类别等级,但结构标准有一项以上达不到标准的,套用下一个类别。
3、本补偿标准含室内外装饰、装修。
4、房屋主体补偿每缺少一项扣减10—30元/平方米。
5、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价增减1%。
6、房屋装(修)饰补偿每增减一项增减10—20元/平方米。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其他设施重置价补偿标准
项目名称 |
单位 |
补偿金额(元) |
备注 |
|
挡土墙 护坡 |
砌浆水泥沟缝 |
m³ |
220 |
条石护酌减,水泥粉面每m3增加5元 |
干砌水泥沟缝 |
m³ |
180 |
||
块石预制砖墙 |
m |
330 |
|
|
围墙 |
24眠墙 |
㎡ |
80 |
有水泥粉面的每平方米墙加8元,墙面粉白灰的每平方米墙加3元。 |
24斗墙 |
㎡ |
60 |
||
18墙 |
㎡ |
50 |
||
土砖墙 |
㎡ |
40 |
||
水泥坪 |
m³ |
300 |
|
|
砖石水渠 |
m³ |
150 |
|
|
水池 |
红砖砌体水泥抹面 |
m³ |
400 |
|
混凝土 |
m³ |
500 |
|
|
沼气池 |
红砖砌体水泥抹面 |
m³ |
400 |
|
混凝土 |
m³ |
500 |
|
|
粪池 |
土涵 |
m³ |
35 |
|
三砂 |
m³ |
50 |
|
|
砖砌粉水泥 |
m³ |
80 |
|
|
压水井 |
¢1.8米以上 |
口 |
|
按现行建筑定额造价的50%—70%补偿,废弃不用的不予补偿。 |
¢1.8米以下 |
口 |
2000 |
深≥8米的,每增加一米加300元,废弃不用不予补偿。 |
|
红薯窖 |
|
m³ |
400 |
|
水泥电杆(8m以上) |
根 |
800 |
含配件 |
|
水泥电杆(8m以下) |
根 |
400 |
含配件 |
|
水泥电杆(5m以上) |
根 |
200 |
含配件 |
搬家、过渡费补偿标准
类 别 |
补偿标准 |
备 注 |
搬家费 |
1000元/户 |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00元 |
过渡费 |
600元/月 |
三人以上户每增加一人,增加100元 |
迁移坟墓补偿标准
单位:元/坟
坟墓 |
骨灰盒(坛) |
土坟 |
三合土 (水泥)坟 |
双人合葬坟 |
|||
类别 |
|
好棺 |
腐棺 |
好棺 |
腐棺 |
好棺 |
腐棺 |
补偿费 |
1000 |
1500 |
1200 |
2000 |
1500 |
2500 |
1500 |
说明:1、 规划区范围外,征收土地后该村、组尚有集体土地的,由村组自行调剂解决迁坟地点。在规划区范围内征收土地,经建设用地单位同意后,自行解决迁坟地点的,每坟另补偿1000元。如无迁坟地点,由拟用地单位在规划的公墓内进行安置的,不另行补偿。 2、用建筑材料修缮加固的坟墓,根据用材料类别迁坟补偿标准在同类坟墓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3、委托建设单位迁移的补偿减少40%。 4、超过迁坟公告期限,逾期不迁的,由拟用地单位深埋处理,不再补偿。 |
房屋征收计算补偿方法的说明
1、被征收房屋(构筑物)视结构类别,按本办法的补偿价格进行补偿;使用次品、劣质材料或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装饰项目应减少补偿,直至只补偿人工工资。
2、被征收房屋一律按合法批准建筑面积计算。单层(平房)和楼房的底层,从房屋外墙勒脚以上水平面积计算;楼层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柱的走廊、檐廊、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突出墙面的柱、垛、勒脚、扶梯以及前后经墙的出檐、出墙的山梢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楼层和架空层的高度在2.2米(不含2.2米)以下的,以建筑面积套相应类别补偿单价计算后,再乘以实际高度与2.2米的比例计算补偿。
3、房屋的层高、单层(平房)建筑,按勒脚以上前后经墙柱的平均高度计算;楼房按室内地平面至楼面或楼面至屋面的前后经墙的平均高度计算。
4、共墙按一半计算面积,寄搭作无墙处理。
5、本办法按房屋的不同结构分为五类十三等,计算补偿时,视房屋的结构,按所属类别的补偿价格计算补偿金额,不得越类计算补偿。
6、本办法规定的水电齐全:包括房屋内外所有灯具、开关、插座、管线和明线、电表、电风扇、排风扇、水管、水阀、水龙头、水表、洗脸盆、浴盆、座(蹲)式大便器等常用的水电设施,其补偿包含各类空调、有线电视、电脑宽带、电话、电热水器、淋浴器、浴霸的移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