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2016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规定

2016年05月12日 14:56来源:点击量:0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包括个税、契税、住房营业税和其它税金和费用。那么2016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详解如下。

2016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规定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个税以前,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中的个税可以按照出售价与购买价差额的20%征收,也可以按照本次房屋交易价的1%征收。比如房子的原价是100万,卖方以120万的价格卖给买方,则要从这20万差价中征受一部分作为税收。表面上看,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了限制卖方,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但是,卖方会把征收的这一部分税收加在买方身上,使交易成本增加,从而使房价更贵。2013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楼市调控新政“国五条”的实施细则,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便是个人出售房产要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

现在,北京地区计算二手房交易个税依照2013年发布的京版国五条细则征收:“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

也就是目前北京地区个税计算只要能核实房屋原值,均要按照(出售价 - 当时购买价 - 购房成本) × 20%的方法计算,不能核实原值的,个税以本次房屋交易价格按核定征收率1%计算。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中的个税免征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规范性文件,[2007]33号)第三条施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满五唯一。

其中“自用5年以上”,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屋的时间达5年以上。个人购买的除按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以其房屋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注明日期,按照孰先原则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契税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如购房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减半征收契税;如购房面积不足90平,按1%税率征收契税。

简而言之,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住房营业税自2006年,我国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中的住房营业税先后经历了房屋满5年免征,到2009年改为满2年免征,再到2011年2改5,四年后,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终于由5年免征改为了2年免征。

根据330房贷新政,目前二手房交易税费中的住房营业税缴纳规定如下: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