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后遇到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并且拖欠工资的问题,导致连房租都交不起。那么遇到这类问题该怎么办呢?
经典案例:
半年前,我妹到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当时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单位除了在我妹工作的第一个月按向她发放了工资,其余的至今没有发过,而且一再要求加班。 l妹提出辞职,并要拿回自己的报酬,不料该企业说现在辞职影响了企业的生产进度,不予批准。请问,我妹该怎么办?
详细解答: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和第82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你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你妹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关于工资支付问题,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该法第44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据此,该企业违反了不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没有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和加班费、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91条、《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85条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8条之规定,你妹可以向该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企业支付工资和加班费,补交保险。
如果该企业拒不支付,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如达不成协议,可以在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回上述款项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同时,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该企业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你妹加倍支付赔偿金。
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和12370,其中,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您可以拨打12333了解“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案),12370主要用于涉及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300多个城市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自2009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中已使用12370作为招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