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4年,漳平国家级试点扩大到全市范围,并在长汀县铁长乡、武平县万安乡等2个乡镇,除漳平市外的其他6个县(区)再各选2个村,全市共1个县、2个乡镇、221村(居)整建制推进试点工作,2015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通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问题,实现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四到户”,同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保持稳定。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把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落实到户,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是民主协商。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清查、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均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四是县级为主。确权登记颁证实行“省统筹部署、市督促指导、县(市、区)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具体落实,各级农业、国土、财政、测绘、信访等部门全程参与并各负其责。
三、工作内容
1.调查摸底。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成果为基础,组织乡村工作人员以村或以组为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并填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信息摸底表》。
(1)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
(2)逐村摸清发包方情况。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调查结果由农户签字认可,确保收集的信息真实有效。今年10月底前全市试点县、乡镇、村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完成,2015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其他所有村调查摸底工作。
2.航拍制图
(1)组织航拍。各县(市、区)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要求,确定航拍单位,组织航拍。要求航拍作业单位在10月份完成今年试点单位221村(居)航拍工作,并提交1:1000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2015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航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