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司法部公布了《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发布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式样,退役军人优待证具体有什么用?哪些人可办理?怎么办理?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具体有什么用?
1.优待证是持证对象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优待服务的有效凭证,全国通用。
2.持证对象凭优待证按照《优待意见》及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有关内容,在境内享受国家提供的养老、医疗、文化、交通等方面优先优惠的优待服务。
3.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发放省份明确的本省份优待服务。
4.持证对象凭优待证享受涵盖政府、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提供的以优待证为载体的优待服务。
5.国家将不断调整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项目,以优待证为识别认证载体,逐步扩大优待服务范围和增强优待证服务使用功能。
二、退役军人优待证哪些人可办理?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三、退役军人优待证怎么申请?
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
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每名申请人最多申请1类优待证。符合申领多个类别优待证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1类优待证。
申请人应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若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
具体申请流程:
1.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检查申请材料内容是否完备、申请优待证类别是否明确等。符合要求的,提交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
2.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依据申请材料,核实对象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类别是否准确等。符合要求的,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初审。
初审通过的,报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的,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备案。
3.跨省申请由被申请发放的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批、备案。
4.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后,将制证所需信息提供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
5.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将制证信息报退役军人事务部。
6.对未通过初审或审批的,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及时向申请人反馈情况,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