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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租赁期满可以续租吗?

2019年07月03日 15:05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佛山是广东省地级市,是珠江三角洲城市之一,是中国重要的制造业基地。那么,2019年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租赁期满可以续租吗?

2019年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租赁期满可以续租吗?

一、2019年佛山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参考2018年11月22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0号),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12〕72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住房保障对象主要包括本市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相应类别和渠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多个类别申请条件的,可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条件进行申请:

1、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且已年满30周岁以上的单身(包括离异、丧偶或配偶被宣布失踪等)人士,可单独申请。户籍在村委会的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在本市未享受过宅基地政策。

2、在本市常年生活或工作,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且申请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该类申请纳入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体系,在新市民积分制窗口受理申请。

3、达到积分制入户条件并已申领《入户卡》,申请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的非本市人员。

4、园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住产业园区内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产权单位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5、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有土地自建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安置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及家庭入住。具体申请条件由企业按“保障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的原则制定,报所属区住建部门批准后,报市住建管理局备案。

二、佛山公租房租赁期满可以续租吗?

佛山公租房租赁期满是可以续租的。

佛山公租房租赁合同期原则上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未提出续租或提出续租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下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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