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土地作为万物的根本,不仅是人类衣食住行最基础的前提,同时也承载着人类社会对历史的回顾、对现状的建设和对未来的憧憬。
6 月 25 日是全国第26个土地日,也是土流网七周年的生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土流网作为最早进入土地流转服务行业的企业,以专题的形式为您深度解析土地流转的前世今生,以此致敬给了我们生存发展延续一切可能的土地。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50 年 6 月 30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条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此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详细】
五十年代后期,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于是提出小社并大社的建议。
人民公社的主要特点是“一大二公”,“一大”指规模大,一个公社平均有500户农民,1000个劳动者和1000亩土地;“二公”指的是公有化程度高,原属于农业社员的一切土地连同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以及一切公共财产都无偿收归公社所有。【详细】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家庭经营面临挑战,承包土地零星分散、家庭经营超小规模,从事农业劳动力老年化、素质偏低的状况,成为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桎梏。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再次极大地解放农村生产力。【详细】
土地资源极度稀缺、农业人口转移导致土地大量抛荒、小农经营模式下耕地得不到有效利用,这些现象使得我国人地矛盾进一步凸显。这种形势下,土地流转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不仅能集约土地提高农业生产率,强化现代农业基础地位,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详细】
七年一路走来,土流网的血脉早已扎根进农村、渗透进土地。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土流网格外感念给了我们生存发展延续一切可能的土地。
土生万物,地发千祥,有限土地,无限珍惜。保护土地不应只是一句无关痛痒的口号,而应是全社会必须肩负起来的沉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