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只有符合各地方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才可以申请。那么,武汉市廉租房可以买吗?
一、武汉市廉租房可以买吗?
1、2013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2、2014年5月3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停止受理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的通知》(武房保障办发[2014]5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6月1日起,全市停止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工作。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正式并轨运行后,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按照要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困难程度,享受分层保障。
3、根据上述两个文件可知,武汉市廉租房已经并入公租房了,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可以买卖,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说:“我市暂无公共租赁住房买卖政策”。
二、武汉市公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
武汉市公租房采取分类申请,申请对象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特殊对象三大类。
1、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
(2)有稳定工作,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米。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2、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武汉市居住证》。
(2)申请人大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6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
(5)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未承租公房。
3、特殊对象
属于市、区政府引进并纳入“黄鹤英才计划”的特殊专业人才,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不受收入和毕业年限限制。
三、武汉市公租房(廉租房)补贴政策
2018年7月6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武房发〔2018〕44号),调整情况如下:
1、租赁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25元/平方米·人·月。补贴面积为16平方米/人,单人户家庭为24平方米。每个家庭保障面积总和不超过60平方米。按照保障家庭人口、补贴系数及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和标准补贴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
(1)人均月收入低于715元(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1.0。
(2)人均月收入高于715元,但低于1787.5元(含)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8。
(3)人均月收入高于1787.5元,但低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收入上限的家庭,补贴系数为0.4。
2、租金补贴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6平方米。按照保障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和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以及不同收入水平和住房状况实行差异化补贴。
(1)人均月收入低于715元(含),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8平方米(含)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实行租金直接减免,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物业服务费由政府承担;
(2)人均月收入低于715元(含),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为8-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
(3)人均月收入715-1750元(含),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补贴标准为9元/平方米·月;
(4)人均月收入1750-2000元(含),且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补贴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
(5)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含)的无房新就业职工家庭,人均月补贴标准为4.5元/平方米·月。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实行限额管理,核定的补贴金额不得高于保障家庭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缴租金的90%。
以上是对武汉市廉租房是否可以买的回答及申请条件、补贴政策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