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儋州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旨在切实推进我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完成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和急需解决住房困难一般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
《方案》指出,2019年危改将按照突出重点、加强保障,农民自愿、政府支持,经济适用、确保安全,科学规划、逢建必报,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等五项原则,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同时通过市自筹资金,按先急后缓原则解决住房最困难一般户的住房安全,确保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方案》明确,我市今年的任务计划包括,现有4类重点对象危房库存量1664户,其中2019年脱贫任务915户、低保户251户、特困户41户、残疾户401户、农场扶贫户及历年脱贫住房得不到安全保障56户,以及急需解决住房困难一般户(含地方农场)。补助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拆除重建(异地新建)补助标准;二是修缮加固补助标准(含一般户)。
《方案》要求,4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3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4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高于18平方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厨房和厕所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厨房和厕所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不得以建设谷物储藏、农具放置房等名义扩大面积标准。一般户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可结合家庭人口及自身资金承受能力情况适当增加,可一次设计、分布实施,原则上按宅基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建设一层,不得超大面积改造和豪华装修。
《方案》提出,经市扶贫、民政、残联三部门确定为4类重点对象,并经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家庭,可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无房户经农户申请说明,村小组、村委会、帮扶责任人、镇包点干部和镇政府危改工作人员签名精准认定后,可参照D级危房给予安排解决。经第三方专业鉴定机构评定为D级和C级危房的急需解决住房困难一般户,符合条件的(含符合条件且镇政府批准已于2018年动工的),可列为2019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一般户补助资金利用市配套资金解决。
《方案》还要求,全市危改4月份全部动工,6月30日前全部竣工;9月30日前完成验收,10月30日前全部入住;11月30日前全部拆除危房,提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