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民增收,然而,由于制度上的不完善,当前土地流转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政府的积极性和村民意愿的矛盾
今年“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多名来自农村基层的省人大代表,谈到土地流转,这些村支书异口同声表示“土地流转是好事。 ”
寿县寿春镇九龙村村支书王云胜告诉大家:土地流转后,一家一户的土地变成大户集中经营,便于管理,增加农户收入。以当地为例,村里流转了500多亩土地给大户用于果树育苗,流转价格为800元一亩,“比种粮还划算”。土地流转后,老人们给大户打工,每天也能挣到80元左右,每月能增加1000多元纯收入。流转后,大户统一处理秸秆问题,还解决了秸秆禁烧难题。并且,大户给村里上交管理费20-50元/亩,一下就给村里增加了2万元村集体收入。
虽然实惠多多,但金寨县梅山镇龙湾村支书胡德琴也坦言,在实际工作中,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并不容易,很多农户总要反复动员。 “不愿流转的主要是老人,他们视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一旦流转出去,担心收不回来或者被破坏。 ”
二、流转机制不健全,流转手续不规范,容易形成纠纷和隐患
眼下土地流转尚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规范化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基层政府和村没有成立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在不少地方,私自流转的现象十分普遍。“流转土地全凭一张嘴、一句话,没有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加之土地流转变更、鉴证登记备案制度没有完全建立,一旦发生土地纠纷,不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 ”
三、土地流转中的“非农化”和“非粮化”倾向
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后,一些企业大举进军农业,目的却不是“务农”,而是跑马圈地,借搞合作社、农业园区之名,将大量已流转的土地开发为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乡村酒店等,导致耕地的 “非农化”,有的企业圈到地后,甚至大面积撂荒。
与“非农化”相比,“非粮化”现象更为普遍。种蔬菜、种玫瑰花、种树、种瓜果……采访中,村干们纷纷表示当地流转土地主要用于经济作物种植。“种粮不挣钱,连租金都付不起。”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澄塘村副书记鲍玲萍认为,“非粮化实属无奈之举。 ”她的话也在记者采访中得到印证。如凤阳县小岗村流转了4300亩土地,平整后转租给省农垦集团公司方邱湖农场,每亩租金945元。而据方邱湖农场有关人员介绍,他们承包的3200亩地一年亏损达200多万元。
四、规模经营出现风险后农民利益受损
2013年5月,身背1090亩土地流转抵押贷款的“山东省优秀诚信农村经纪人”邵长宝跑路了,留在他身后的是80万元的农民工资和300万元的土地融资债务,以及被扣押在银行的金陵寺村1000多亩土地使用权证。无独有偶,南陵县工山镇高岭村1200多亩土地流转给该县一种植大户耕种,流转期限6年,可该大户两年后突然毁约,出走外地。
“农业风险较大,一旦出现大户跑路现象,该如何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 ”这是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