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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现状的调查与建议

2011年11月30日 16:48来源:点击量:0

 来源:龚家坪镇政协联工委

 
  土地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与否,土地流转机制是否适应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将对农民增收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解我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中的作用,龚家坪镇党委政府组织我镇政协委员们调查走访了本镇大部分村组和农户,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这个主题,切实把推动土地流转作为促进“三农”工作的重点来抓,强化引导,注重规范,使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了较好的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有五个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化。我镇耕地总面积近6万亩,其中水田3.5万亩,旱田2.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68亩。家庭联产承包以来,我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并且多是一种零星、分散式的流转。但自2002年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农民的择业渠道日益拓宽,许多农民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门路,加速了农村土地的流转。加之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纷纷进入农业领域创业开发,扩大了对流转土地的需求。2010年我镇土地流转面积达到0.8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7%,2011年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0.9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5.8%,同比提高了2.1个百分点。
  2、流转形式日趋多样化。从调查看,我镇的土地流转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转包型。指原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的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农户,承包方与发包方原承包关系不变。目前这种形式是我镇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2011年全镇转包土地面积达0.52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54.7%。二是租赁型。就是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2011年以这种形式流转土地的面积达0.25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26.3%。三是互换型。为了耕种方便或发展规模经营的需要,农户之间或农户与集体经济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串换承包地,原承包关系不变。2011年以互换的形式流转土地0.1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0.6%。四是入股型。就是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参与公司经营,按照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公司结成共同体。目前全镇有0.08万亩土地以入股型进行流转,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4%。
  3、流转主体日趋多元化。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在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也主要是农户。现在,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除农户外,工商企业、个体老板、城镇居民等都纷纷下乡租地、包地开发农业。2011年非农业户参与土地流转达到10多户,流转面积近2000亩。
  4、流转用途仍呈单一化。从调查的情况看,流转后的土地用途基本都是用于种植业生产,搞其他行业的较少。2010年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生产的达0.7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1.3%,2011年土地流转后用于种植业生产的达0.7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82.6%。
  5、流转效益日趋综合化。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流转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土地流转使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形成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统一了粮食品种,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二是节约种粮成本。土地经过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生产者可以对规划决策、组织生产等各方面进行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精确计算,从而实行科学种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三是增加了农民收入。从调查的情况看,土地流转之后,对促进农民增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转出方增加了地权收入。2010年,农民人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收入达300元。另一方面,转出方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劳务获得新的收入。再一方面,转入方形成规模经营,增加收入。据统计,2010年,土地流转的转入方平均增收1000元。
  二、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镇的土地流转仍处于较低层次,流转范围较窄,流转的规模较小,流转的层次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五多五少”。
  1、是农户间转包的多,租赁、转让、拍卖等流转形式少。2011年全镇转包土地0.52万亩,占土地总流转面积的54.7%,其收益普遍偏低。土地租赁的收益较高,全镇土地租赁总面积0.25万亩,仅占总土地流转面积的26.3%。农村土地转让、拍卖等流转形式发展缓慢。
  2、是流转给一般农户的多,流转给专业大户的少。全镇土地流转共涉及3500多户,其中流转给一般农户的达3000户以上,而流转给专业大户的仅有300户左右,占总户数的8.5%,没有形成规模效应。
  3、是流转期短的多,长的少。2011年全镇土地流转期5年以下的土地面积为0.7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5.9%;流转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面积为0.13万亩,仅占流转总面积的14.1%。这种情况容易出现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4、是口头流转的多,书面流转的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在土地流转时,以口头协议进行流转的多,未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即使有的签订了书面协议,内容也很简单,形式不规范不健全。由于落实“一免两补”政策使土地增值,部分转出土地农民借合同不规范的机会索要回土地经营权,引发了很多农村土地纠纷,给农村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5、是农户间自发流转的多,经村集体组织流转的少。土地流转多以农户自发的流转为主,经过村集体统一组织或上报经村集体备案的很少。2011年全镇土地流转0.95万亩,经过村集体组织或报村委会备案的只有0.14万亩,仅占13.3%。
  三、我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措施
  通过对全镇的调查了解,当前,我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项: 
  1、是培育需求主体,依靠业主拉动土地流转。我们所调查的部分村注重培育多种性质的土地需求主体,如福星桥村吸引打工能人谢陆民回村承包经营土地,建立“绿色果园”,发展特色养殖和绿色种植;财神塘村吸引种养殖能手承包经营土地,建设优质种养殖基地;香塘铺村吸引外地老板来村承包经营山地,发展优质漆树等高效经济作物;在与种田大户的接触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他们要求增加耕地、扩大生产规模的强烈愿望。毫无疑问,他们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需求主体,是加快农业发展及农村经济转型的主力军。
  2、是采取灵活方式,依靠创新助推土地流转。我们所调查的窑头铺村、古木堰等村引导农户采用入股方式加入湘南新兴蔬菜专业合作社,形成以土地股份为纽带的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铁丝江村借全县大力发展油茶机遇,采用出让方式,将3000亩山地承包给私人老板。
  3、是发展高效农业,依靠共赢实现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如何保障土地流出方和流入方都能获得比流转前更多的收益,是决定土地能否流转的重要前提。否则,按照群众的话说,“一头热”是无法实现土地流转的。从调查来看,凡是规模大的、速度快的流转行为,都实现了流入方生产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在流入方实现生产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流入方才有可能将更多的收益返还给流出方。所调查村组流转出来的耕地,几乎百分之百地不再生产普通粮食,而是生产比较效益高的蔬菜、油茶、水果、家禽家畜等。
  4、是加大支持力度,依靠政策引导土地流转。由于各地土地流转还处在探索阶段,政策引导显得尤为必要。三星村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加大水利设施投入,改善了稻田的排涝条件,减少了水灾影响,从而增强其长期承包土地的信心。古木堰村通过争取、实施国家土地整理项目,加强土地平整,积极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调换土地,使种粮大户的承包地连成一片,方便了其规模化耕作。另外,在全镇范围内,不少村组还通过“三年一小调、五年一大调”等措施,鼓励分散的小田块向大田块靠拢,以方便土地流转,实现连片耕作。
  四、加快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建议和意见
  土地流转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缓慢的长期过程,但也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因此,为加快推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龚家坪镇政协委员们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参考。
  1、进一步创新流转方式,让农民乐于流转。这是保证土地流转活力的根本所在。就当前而言,代耕、中短期出租方式,容易导致土地的掠夺式开发,不宜大规模地推广。入股方式,有可能在各方之间形成“共赢”的局面,各地成功的例子很多,适宜推广,但必须加强规范、监督,防止入股合作社或合股公司恶意转移利润,侵占入股农户利益。“反租倒包”方式,容易操作,但必须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借口“少数服从多数”搞强制流转、低偿流转。此外,在完善现有流转方式的同时,还需要进行试点、积极创新,如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取农业产业化企业在其存续期间的就业岗位,允许在一定的前提下抵押农地、获取贷款等。
  2、进一步集聚农业优势产业,用产业支撑带动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前提条件。从现有土地流转情况来看,流转较好的地方,大多都有产业的支撑,都有较好的产业规模。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土地流转中,认真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农民创业促流转。农村专业大户和外出返乡创业农民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有效组织农民生产,带动一方产业发展,是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主体。因此我们要制订有利于农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农民自主创业。二是发展特色产业促流转。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科学布局,以特色产业促流转,以基地建设带流转,本镇要重点抓好优质稻、生姜、香芋、黄豆、油茶等五大优势产业,建好基地,形成规模,创出品牌,使土地迅速向基地集聚,向特色产业集聚。
  3、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使土地流转规范、顺畅。推进土地流转,必须按照“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包括政策宣传,工作督查、流转情况统计汇总等,各镇要配齐配强经管站力量,履行好职能,帮助农户寻找流转对象,协助办理流转手续,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合同签订、档案管理、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咨询等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广大农户在土地流转中的风险和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上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应积极扶持和培育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使之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双方的桥梁和纽带,农户把土地集聚到中介组织,再由中介组织来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对流转土地进行评估、代管、指导和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等,使土地流转朝着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降低土地流转的成本和风险,提高流转效率。
  4、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为土地流转创造更有利条件。要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为机械化耕作创造条件,有利于大户经营。这是促进土地流转的有益补充,有利于解决地块过小、土地质量和耕作条件差异过大带来的土地流转难题。
  总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提高集约化使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选择。我们要在充分尊重农民主体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认真解决各类土地纠纷,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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