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的居住环境并不十分适合现代人,因此国家纷纷出台棚户区改造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账户,可获得一定的改造补偿标准,主要分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那么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几种?到哪年结束?
一、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有哪几种?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3.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二、棚户区改造到哪年结束?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12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分析城市发展面临的形势,明确做好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重点任务。李克强在讲话中论述了当前城市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做好城市工作的具体部署,并作总结讲话,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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