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消息,我国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有了初步的成效,随着国家政策的改革和发展,农民也要时刻跟进一起致富。针对确权的成立,六部委也是第一时间给迷茫的农民朋友们梳理了赚钱之路,下面咱们就来一起看看吧。
一、土地确权后有哪些好处?
1、土地确权后可以调整到农村家庭的承包土地面积,根据每个家庭人数的变化,土地也能有所改变。让刚出生的新生儿得到土地权,而不是老人们离世后还保有土地权。
2、土地确权之后,村民的土地可以更高效的进行流转,投入也能得到保障。不用再担心随时都有被收回的可能。可以在保障自身权益的情况下进行种植扩大收益。
二、农民入股详细指导
按照六部委的指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大致可以有以下操作方式。
1、入股形式
农户的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直接对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还可以先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经营权出资设立公司。
2、经营权作价
股份有多少,得看股本金有多少,也就是你的土地经营权能估到什么价。
《指导意见》要求,探索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经营权评估作价机制,作价应考虑土地数量质量、入股期限长短、不同要素比价等因素,参考有关部门发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格,由公司股东、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等各方协商确定。
3、股份安排
《指导意见》要求,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的,提倡同股同权同责,按股份比例分享决策权、分取收益、承担责任;经全体公司股东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也可实行股、权、责差异化配置,但应符合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4、收益分配
在入股的状态下,农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是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
六部委鼓励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土地经营权入股中有稳定收益。这种入股的方式对农民来说,无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到龙头企业打工,都可以在工资之余享受到土地经营权带来的保底和分红收入。
5、风险防范
产业化经营是面对市场,难免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怎么来防范风险?
六部委指出,应加强农业保险,增强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土地经营权入股需求的保险产品。这里也要着重对农户进行风险提示。
6、退出机制
《指导意见》也明确,妥善处理农户退出问题,探索通过限定最短入股期限、调换地块等方式,稳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土地经营的预期。如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农户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回购土地经营权。
三、什么时候开始试点?
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试点工作,对已经开展试点的县(市、区)和有关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跟踪指导,在尚未开展试点的地方适时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