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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企业租赁个人的房产需要缴土地使用税吗?

2018年12月19日 23:21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根据我国土地法规政策,对于拥有城镇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来讲,是需要按照当地政策依法缴纳一定数额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那么单位或者企业租赁个人的房产需要缴土地使用税吗?

一、单位租个人的房产缴土地使用税吗?

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税款,不做税务处理。

房屋出租,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需按租金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按租金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相关房产税、营业税由租金收取方为纳税义务人。

因此,单位租个人房屋,单位不需要缴纳房产税和营业税。

对于承租单位来说,其只是一项正常的合理费用开支。需要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入账需要取得合法的凭据---发票,否则不能做为合理正常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单位租个人房屋发票,应由出租方到税局申请代开房租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由税局向出租方计算征收相关房产税和营业税。

日常工作中,经常有承租方代出租方支付相关税款或由承租方承担,代缴或单位承担的房租税款不是单位正常合理费用,不能所得税前列支。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文件规定:“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各地在遵照执行。

3、关于建制镇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4、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

(1)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2)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

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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