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单位和个人只有土地使用权,并且使用城镇土地的话要缴纳一笔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规定,市政、绿地及其它公共用地是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而物业用房是小区公共部分。那么物业用房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下面我们跟随小编具体了解下吧。
一、物业用房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及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可见,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用道路、广场、绿地应属免税土地。但对会馆、车位、小卖部、会所、物业用房等设施用地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但在实践中,税务机关一般将资产管理人即物业公司作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三、哪些情况下减免土地使用税?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尽管物业用地是属于小区公共部分,但是并不是市政、医院、学校这样的社会公共用地,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物业用房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按照当地标准执行,目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我国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分为多个档次。具体缴纳期限,应当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缴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