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永远都是老百姓家中的大事,买房开支大,跟房子有关的法律规范也较为复杂,那么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了。那么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虽然经适房属于居住用地范畴,但是其土地使用权却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其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理解为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始,除非政府有其他规划,否则永久享有土地使用权。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在征得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买卖的。
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
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注意!我国是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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