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那么谁需要交纳土地使用税?纳税流程是怎样的?
一、谁需要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交纳对象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此各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时不一样的,但都在下面这一范围之内。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流程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分为三个步骤:
先是土地税源信息采集,再进行应税信息维护,最后系统根据应税信息情况智能化生成本期应补(退)税额,纳税人确认后完成申报并扣款。
所需资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3份。
2、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